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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紧急建议案

 

2002年3月

  

“民以食为天”。食品消费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需求。最近一段时期,由于假冒伪劣食品的屡禁不止及各地连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引起了人们对食品消费的极大忧虑。食品不安全因素几乎殃及人们饮食生活所必需的所有主食品和副食品,“谈吃色变”大有蔓延之势。在全球范围倡导食品安全及我国入世的新形势下,我国食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有毒有害食品进入消费市场造成的危害极大。一是将威胁人民的身心健康,进而对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二是挫伤国人食品消费欲望,影响扩大内需方针的实施;三是食品需求回落将降低农民收入;四是为外国抑制我国农产品进入提供口实,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五是为外国农产品乘虚而入创造条件,乃至影响国家经济安全。造成食品不安全的因素虽然很多,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中的利益驱动与监管不力是两大主要原因。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及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大事,是我国入世后农产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决条件,绝不能掉以轻心。为彻底全面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尽快确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必须积极稳妥地采取以下标本兼治的对策。

第一,不断提高法制治理食品安全的意识,尽快建立与完善保障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观念及保障食品安全的法规体系均落后于国外。几年前出台的《食品卫生法》已很难适应目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除应考虑参照有关国家及国际食品法典,研究制定并尽快颁布我国《食品安全法》外,还应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食品检验检测预警体系及食品质量认证体系。

第二,借鉴部分发达国家的经验,抓紧设置有权威性的、统一的食品管理机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之所以乏力乏术,关键在于缺少象美国和欧盟那样的管理机构。因此,要下决心扭转松散管理的局面。要依法对食品实行全方位管理,彻底堵塞目前由十几个部门分散管理所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坚决铲除食品监管中的渎职腐败现象。

第三,要依法加大对有毒有害食品的打击力度,力求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消费者对食品领域执法不力、打击不狠十分不满。为保障市场安全,必须对所有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彻底封查取缔,让他们永远不能死灰复燃。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科学研究。我国食品原料及食品种类繁多,膳食结构与欧美有较大差异,保障食品安全的难度较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食品科研十分落后。尽快填补我国在食品安全研究领域的空白,已成当务之急。当前,除要强化与国外接轨的各项研究外,尤其要重视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第五,要逐步推进食品营销方式变革。最近一、两年间,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食品超市已成为许多消费者购物的首选。比之农贸市场,食品超市更易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因此,在大中城市要加快农贸市场向食品超市过渡的步伐,并建立农产品配送中心与其衔接,为消费者创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第六,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意识,摒弃传统的愚昧观念。在食品生产、加工、贮运、流通各环节中,要强制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并逐步加大对不安全食品的舆论监督力度。

总而言之,食品安全与否不仅关系人民的身心安全及农产品市场安全,也必将对国家经济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必须下大气力采取综合措施予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