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分析
技术创新是极为重要的企业经济活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小决定了企业能否满足市场需要,主动自行开发新产品;能否改善和提高产品功能、降低成本自行开发新工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由以下要素决定的:1、
技术能力。技术能力是中小企业技术研究开发实力的最重要体现。主要表现在:是否拥有自己的研究开发部门,是否有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及先进的研究开发手段和装备。2、
创新资金筹集能力。技术创新需要维持正常生产活动之外的资金来源才能开展,特别是高新技术需要高的投入,从研制、开发、中试、投产直至市场实现,都有赖于资金实力的支撑才能达到目标。3、
风险承担能力。
技术创新是一项风险的投资活动。实证资料证明,约有90%左右的创新在进入市场前之夭折;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是技术创新内在的固有特性。但创新往往在失败和损失中诞生。中小企业除了必须能承担经济风险外,还应在思想和观念上能承受得起多方面的压力。经不起失败就不可能获得创新的成功。4、激励能力。企业经济活动的效率源于监督、源于激励,而技术创新活动的动力更源于激励。激励能力决定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效率,在于能否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技术创新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5、信息收集能力。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处理必须先行,它制约着技术创新的有效性。企业只有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与外界沟通,才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技术信息,才不至于盲目投入,才能科学决策选优而行。6、市场开发能力。技术创新过程还要延伸至到创新成果在商业上的成功,接受市场的检验与反馈。是否能为新产品打开市场和销路,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结果。如果在一个封闭的小规模经济中进行开发,则很难发掘足够大的市场来弥补开发成本。
按照上述六项基本要素来对照,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仍十分薄弱,主要又反映在前三项要素上。
(1)
研究开发能力低。我国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能力低的表现有:①研究开发机构不健全,而且主要以开发活动为主,研究活动甚少;②装备和手段落后,普遍缺乏先进的技术设备仪器和必要的辅助设施。③研究开发人才不足。国外有竞争力的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一般占员工比例的10—20%,而我国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远远低于这个数。④尚未建立有效的创新体系。由于缺乏基础科学、大学、风险资本、技术创新等之间的联系,因此不能有效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能推向市场的商业产品。
(2)创新资金筹集能力差。国外企业一般都有稳定的技术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产品销售总额中提取技术创新基金。仅就研发基金来讲,发达国家该项经费通常占GDP的2—3%,而我国比较低。其中中小企业所占的份额更是微不足道。
(3)风险承担能力弱。技术创新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失败率高的经营活动。但目前我国企业普遍还没有建立创新风险基金,大多数中小企业根本无法独自承受技术创新的风险。
二、几点建议
1、加强立法和完善法规,从法律上确立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发展中小企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发展方向和管理原则。在技术创新上,应专门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有关或专门的法律,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健全法律体系。
2、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提供更好的有利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环境。(1)参照发达国家的《公正信用报告法》,制定有关法规,严格规范涉及信用记录、使用及评估活动的机构和组织的行为,并且对债务人的违约制定更加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2)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记录和监督制度。有必要依托现行的企业代码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档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和监督。(3)加大反伪劣商品的力度,维护创新者利益,加重对生产伪劣产品厂商的严惩,提高对违法厂商的威慑,提高执法部门的可置信度。
3、
政府应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1)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虽然我国成立了中小企业司,作为全国性的机构主管中小企业事务,但各基层省、市却没有相应的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扶持,使中小企业司的应有作用难以发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建议建立相应分支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管理机构体系。这些机构的一个最主要的职能就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营销、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2)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是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等信息服务的机构,应拥有一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版物,并定期公布市场的最新发展动态,解决中小企业限于人力和资金而难以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组织问题。(3)加快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建立技术创新基地。可以选择若干个城区创建中小企业工业园,特别是中小企业聚集地,可总结区域性、行业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经验,推广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成功经验。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在该区域内形成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发挥集群力量;另一方面可形成辐射效应,带动相关地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4)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鼓励中小企业开展与大学、有关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这类计划,形成在私人部门和大学研究机构之间分担研究成本,促进技术创新商业化的机制。
4、综合运用金融、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缓解和消除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瓶颈”
。(1)
金融支持。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和《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国经贸中小企业〔1999〕54号),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二是放宽金融业的市场管制,鼓励大量民营银行的产生。这些与中小企业同舟共济,机制同样灵活,同属民营经济的民营银行能满足中小企业对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还能提高全社会金融资源配置绩效。三是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其运作机制是: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和银行共同参与这一基金。政府提供大部分资金,并就基金担保的投向提出建议;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基金的发起、组织和协调工作;中小企业作为会员向基金出资,会员申请担保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批准;银行负责基金的保管和具体运作。四是银行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贷款。五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由政府提供一部分资金,支持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并适当投资以起示范效应。风险投资基金是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孵化器,其功能在于将成千上万份分散的中小额风险投资资金聚集起来,形成有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除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外,还应逐步建立多元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2)
财税支持。一是设立中小企业技术专项基金,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助;二是提供政策性贷款,并提供贷款担保;三是实行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四是政府采购,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除以上四点外,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还有很多,如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培训技术人才,建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评估的中介服务,发展技术产权交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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