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全球化浪潮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大趋势。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将融入全球范围的国际竞争与分工,企业经营也将进入跨国经营时代。
积极发展跨国经营、大力培育自己的跨国公司,这是我们参与世界经济竞争的需要。众所周知,经济全球化的载体是跨国公司。目前全球6万多家跨国公司及其所属60多万个分支机构的产值已占世界总产值的40%;它们控制着世界贸易的主要流向,其内部和外部的贸易量约占世界贸易总量的80%;其对外直接投资占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90%;它们还拥有世界上80%以上的新技术专利,掌握了全球70%以上的技术转让。可见,全球化进程的主体和国际经济竞争的主要形式是跨国公司,而不是国家。如果没有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我们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就会处于被动、落后的地位。
发展跨国经营、培育跨国公司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这有利于我们更充分地利用国外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和科技资源。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按人均计算,是一个自然资源相对紧缺的国家,尤其是石油、森林等重要资源的人均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发展跨国公司和跨国经营,可以利用国外资源来弥补我国自然资源的相对紧缺,有利于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目前,国内的科技资源也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到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设立研发机构或高技术企业,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这是利用国外科技资源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提升我国产业水平和竞争力的一个有效途径。第二,有利于我们更充分地利用国际市场。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迫切要求我们大力发展对外投资,将那些技术和产品并不落后的过剩生产能力转移到国外有市场需求的地区去生产,既可以解决国内生产能力闲置问题,又可以贴近市场、带动出口,有利于我们在全球市场上占有更大份额,有利于我们在全球分工体系中掌握主动和获得更多益处。总之,大力发展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可以使我们更加充分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来解决我们的发展问题。
2001年,我国已有11家公司跻身于世界500强行列。然而遗憾的是,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进入500强的主要是国家银行和能源公司,是国家垄断下的国内公司。除了资产总量和员工总数较大外,其经营绩效和国际竞争力与国际跨国公司相比还相去甚远。中国企业500强2001年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利润、人均资产,分别只有世界500强2001年平均水平的12.95%、29.62%和1.57%。
我国的跨国经营也处于很低的发展水平。尽管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九大贸易国和第二大资本输入国,但是,企业的跨国经营只能说是刚刚起步。就利用国际资源来看,我们主要是“请进来”,还未能“走出去”。截止2000年底,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协议总额仅76亿美元,仅是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2%。就利用国际市场发展出口而言,大量贸易依靠外国代理商,缺乏自己的国际营销网络,所以大部分利润被外商赚走。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为了促进我国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更快更好地发展,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各级领导在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问题上首先要具有战略眼光。要认识到,当今时代,资源的配置、产业的发展已不再局限于国家范围内,而是在全球范围的国际分工与竞争体系中进行。只有跨国公司和跨国经营得到巨大发展,我们才能在竞争中站稳脚跟,才能分享到全球市场开放和知识积累所带来的利益。
二、制定发展战略与规划
我国跨国公司和跨国经营仍处于起步阶段,建议国家加强研究,制定分阶段、分步骤的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动态的海外投资的产业指导目录和区位选择指导目录,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在当前的起步阶段,我们建议积极筹建和培育大型跨国公司。通过政府协调和市场化操作,建立起若干集科技、生产、商贸和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型跨国公司,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内部优势。同时,对那些投资主体多元化、资本结构较好、无形资产价值较高、国际营销基础较好的集团公司要大力扶持,促使其尽快成长。
三、为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制度环境
第一,要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解除对国有资产产权重组的不当限制,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推进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重组,促进资源按照市场原则合理流动,以尽快形成一批大型跨国公司。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全球著名的跨国公司相比,我国著名企业的竞争力仍有明显差距。企业制度方面的缺陷是造成这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我们要尽快完成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健全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对海外经营人员的选拔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这是保证海外投资项目成功的体制前提。
第三,建立对外投资监管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造成新的不良资产。我们建议,遵循“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外汇、税收和国有资产安全为核心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偷税、逃汇、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简化审批制度。政府目前对海外投资的审批手续十分繁冗,这会造成一些投资机遇的丧失,尤其不利于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所以我们建议政府尽量简化审批手续,放松对贷款、外汇、人员出境、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的限制。
四,为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制环境
目前我国关于海外投资和经营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且缺乏透明度。各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零散,且不配套。不利于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的发展。我们建议加快企业跨国经营的立法工作,并提高法规的透明度。
我们同时建议国家充分利用我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加强多边、双边经贸磋商,减少和排除境外各种贸易投资壁垒;尽快签订投资保护协议、司法协助协定等政府间协定。为我国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要建立扶持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发展的政策体系。在完善现有促进措施的同时,应该采取一些新的必要的扶持政策。可以考虑建立海外投资基金,给企业以融资担保的便利;进一步放宽外汇管制,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直接到国际资本市场上去融资;选择适当地区设立境外投资贸易咨询机构,依靠领事馆的支持,提供对外联络、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法律顾问等系列服务以扶持跨国经营与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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