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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我国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九三学社中央的发言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经济发展也出现了不平衡,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渐次落后,欠发达地区的相对贫困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富裕相向而行。而同时国家的科技投入又偏重向东部发达地区倾斜,因此,欠发达地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举步维艰,不能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已经严重影响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一、
困难的现实
1、欠发达地区地方科技投入严重不足
欠发达地区财政穷、经济弱、科技创新内在禀赋差,企业普遍比较困难,科技投入仍然是以政府为主,而地方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又严重不足。2003年,贵州省有11个县科技三项费为零;江西省90%以上的县(市)财政负债运行,科技投入微乎其微(如江西浮梁县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494名,2002年共获得各类科技经费不足20万元,人均不足50元)。欠发达地区一个省的科技创新投入总量甚至还不如发达地区一个县。地方科技投入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当地科技创新能力和新技术推广力度,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2、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科技投入偏少
目前,我国中央政府对科技投入数以百亿计,但除了重点项目领域外,其科技投入一般采用项目招标制。从历年国家项目的招标结果看,欠发达地区囿于人才凋零,科技集成度低,信息落后及评委的偏好等原因,其项目评审普遍得分不高,中标率低。以至于国家科技项目投到发达地区是欠发达地区的十倍以上,结果是“弱者恒弱”,区域间的科技创新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3、基层科技创新信息极度匮乏
欠发达地区基层信息系统基础建设极其落后,科技信息集成度低,加上对信息的认识偏差,科技信息随省、市、县、乡的衰减严重。以至于基层科技人员缺乏足够的科技信息资源,无法面对日益严峻的区域科技挑战。
4、地方科技管理职能弱化,工作效能削弱
欠发达地区的县(市)科技工作被边缘化,工作成效不大,仍然停留在主要用行政手段推广科学技术的层面上。部分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被合并或被改制为事业局,综合管理职能弱化,部分管理职能被转移,上下衔接失调,科技工作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半停顿状态。据调查,机构改革后有独立科技管理部门的县(市)只占总数的70%。管理人员结构也不合理,官多,专业人员少,“一正两副三调研,会计出纳打字员”,局级领导大于60%,科技局成为“休养局”、“第二老干局”,工作效能大大削弱。
5、科研院所改革滞后,人才严重不足
欠发达地区的科研院所科研设备陈旧、技术成果储备不足、启动资金匮乏,并且人员收入与公务员及外省科技人员的差距过大,养老、医疗难以得到保障,以至于优秀人才留不住、不愿来。而且,由于改革配套政策不到位,利益各方认识差距很大,80%以上的省级、90%以上的市级科研院所对改革持犹豫观望态度,主要靠“人头费”度日;县级科研所几乎全部“破产”,80%以上的科技人才被分流,县(市)科技人才十分凋零。
二、几点建议
科技创新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举足轻重。实践证明:传统的外延型、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只有建设完善的国家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欠发达地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欠发达地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利,不仅影响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还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为此,就大力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1、重视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建设完善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应该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按照创新引导阶段、能力建设阶段和要素积累阶段的不同层次,搞好科技集成,形成科技合力,积极、渐进地推动欠发达地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建议国家重视要素积累阶段的政府推动作用,密切关注区域经济基础的禀赋差异,坚持因地制宜的分类指导思想,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制定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中,重点考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平衡发展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多“雪中送炭”,在任务委托、项目实施以及基地建设等方面真正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2、制定有利于欠发达地区的评价制度和措施
国家在组织评价国家级项目时:一是制定专项政策,对原产地的项目评价加分,促成欠发达地区科技项目优先;二是由国家设立专项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基金,针对当地有希望的项目给予资助;三是由国家出面,欠发达地区出课题,在全国范围内招标,通过专门项目对接,达成地校(所)对接,形成柔性引进,促成科技、人才共享,给欠发达地区留下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四是借鉴国际成功案例,为满足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科技项目需求,国家可在国内外遴选先进、适用的科技专项,进行政府购买,然后在欠发达地区选择合适的企业,进行产业化对接。
3、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政策指导
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关键是依靠科技进步,是国家科技工作的主战场之一。建议从国家级的高度,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县(市)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政策指导,强调
“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明确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强化定位,建立一支精干的科技管理队伍,逐步扭转县(市)科技工作的薄弱状况。
4、建设全国性科技工作网络平台
建设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是推动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建议由科技部牵头,统筹安排,动员各地积极配合参与,建设全国性科技工作网络平台,创新科技软环境,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供充足的信息资源。由于欠发达地区县(市)科技工作条件较差,财力匮乏,国家可分阶段为基层配置必要的网络和终端设备。
5、协调地方科研院所的改革
加速地方科研院所的改革已经成为欠发达地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问题,但欠发达地区财力弱、投入少,难以彻底解决地方科研院所的改革问题。建议国家从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高度出发,高端协调,出台政策,统一解决欠发达地区科研院所的改革问题。引导构建新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鼓励更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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