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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部分社员说,目前土地流转存在不少问题:
1.土地流转的管理手段薄弱。一是无流转合同,合同兑现差。农户间的土地流转一般未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协议多,随意性大,合同约定的法定义务难以落实兑现;二是强迫流转,行政干预较普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流转双方的意愿不能得到充分体现,流转双方的合理要求得不到很好满足;三是合同要素不完整,纠纷隐患突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不落实,工作经费无保障,一旦发生纠纷,很难得到及时解决,流转双方的权益更难得到依法保护。
2.业主开发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大多发生在农户间的小规模转包、转让,由科研单位、龙头企业、技术人员租赁农村土地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功典型不多。
3.市场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不畅。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和土地流转的评估、咨询等中介组织还未形成和建立,土地流转渠道不畅,供给和需求信息不能及时沟通,阻碍了土地流转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进行。
4.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短,土地流转申报、审批、登记、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兑现、流转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以及日常监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还未完全建立,加之一些乡镇和县级无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和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得不到基本保障,而无法对其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致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潜在着大量的纠纷隐患。
为此建议:
1、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及时掌握流转的形式、面积、期限、参与流转的主体、流转收益的确定及分配、流转土地的用途、流转合同的签订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程。
2、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明晰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关系,对已形成稳定流转关系的要督促流转双方订立流转合同,对已订立合同的要备案审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纠纷隐患。
3、健全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的立卷、归档、调阅等管理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引入计算机档案管理技术,逐步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制度,妥善调解和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维护合法的流转关系和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5、着力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健康流转,离不开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急需培育和发展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市场,收集土地流转信息资料,拟定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协调土地资源的配置,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6、加强对流转土地受让方的管理。外来业主投资开发农业,有利于提高农业素质和竞争力,实现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但外来业主到农村进行投资开发农业,仍然是以盈利为目的,难免与农民争利。因此,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正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前,须对流转土地受让方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资金实力、信誉等资质情况进行审查;在经营期间,要跟踪受让方是否改变流转耕地的农业用途和对流转合同的履行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土地流转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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