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致辞 | 本社介绍 |

新闻集粹 |

 领导言论 | 参政议政 | 组织建设 | 社内英才 | 社内采风 | 学习研究 | 社会服务 | 历史回眸 |
 
   

加快“农改超”进程保障食品安全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 卢光?L

长期以来,农贸市场在我国“菜篮子工程”中承担着零售环节流通的任务,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贸市场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一是大部分农贸市场建筑结构差,档次低,成了脏乱差的死角;二是农贸市场的经营属于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方式,经营的大部分商品原始、粗放,档次低、质量差;三是农贸市场摊位多,经营者多,进货渠道广而杂,难以规范化管理,成为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严重瓶颈。从国际和国内一些地区发展经验看,通过将传统农贸市场改造为生鲜农副产品连锁超市,即“农改超”,是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农贸市场超市化具有如下优点:
  一、极大改善农产品经营场所的设施条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诚信服务,提升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水平;
  二、由于连锁超市销售渠道运作规范,生鲜食物的新鲜、质量有了保证,顾客消费风险的问题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保障;
  三、“农改超”后采取的是统一采购、统一配货、统一定价的连锁超市经营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批发中间的多环节,农产品流通成本大大降低,从而使消费者得到更大的实惠;
  四、从更深层次看,“农改超”是农产品销售进入品牌竞争阶段的标志和必然反映。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农产品生产进入了一个相对过剩的时期,解决农产品“卖难”的根本办法是实现农业生产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农产品的内在品质,创立农产品品牌,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应尽快实施“农改超”工程,建议:
  一、政府应在推进“农改超”中发挥主导作用。在支持流通企业参与“农改超”工程时,政府指定和重点支持有实力的民族流通企业是取得较好效果的关键。
  二、“农改超”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政府应从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政府对“农改超”生鲜商品的税收方式可采用与原农贸市场相同的“定额”,在保证政府税收的基础上,使改造后的生鲜超市处于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中。
  三、“农改超”工程带有较强的公益性,政府应在商业结构调整资金、建设用地、配送车辆通行等方面对经营生鲜超市的流通企业给予明确的支持。

定程度上影响了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速度。   

商务部的答复

 
 

·电话:010-64265511-2307   ·传真:010-6422845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5号

 

Copyright © 2003 www.93.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10-64265511-2307 传真:010-64228450

版权所有 九三学社  技术支持:科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