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九三学社江苏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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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谈谈如何看代表
这是我第三次当选九三学社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从当年最年轻的代表之一,到后来每届都有更年轻的同志当选代表,体现九三学社的事业蒸蒸日上,后继有人。
可能有些人觉得当选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一种很高的荣誉,这种认识虽然可以说是人的自然朴素的感觉。但荣誉感重了,那就看轻了一张张选票的托付,淡化了代表的功能与作用,也很可能辜负了组织的期望。
我觉得当选代表意味着责任而非荣誉。
作为代表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成社的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与决定权。这方面,每一个代表都做到了。
二是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这方面,只有一部分代表做到了。
三是把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宣传下去,贯彻落实开来。这方面,往往是只有较高级别的官员身份的代表去做,其它基层代表,大会结束了,任期也差不多跟着结束了。
四是行使监督权。这方面,很少有代表去做。大家都习惯性的认为,内部有九三中央监督委员会,外部有中共以及纪检监察部门,代表没职没权,做不了也做不好监督工作,往往都不做。
这就造成了代表的履职不到位,这既有体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代表的个人原因。从体制和制度的角度来看,在没有实行代表大会常任制和代表任期制之前,会前拍拍手,会上举举手,会后招招手,大多数党代表只是到会而非参会——到达了会场却没有积极地参与其中,把到会当做一项程序性工作来做,缺乏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代表个人的原因是多方面,但主要是认识方面。其实,绝大多数代表都很有水平,能力很强,但没有把太多的能力和精力放到代表履职上,报告认真听了,小组审议也都到场了,但都习惯于做听众,其实,小组审议是真正体现代表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形式!大会报告未听还可以看文件补课,不开动脑筋调动精神参与审议则是真正放弃了履行代表权利和义务的表现,所以代表自身一定要走出“不把代表当回事”的误区,不能“给你的权利你不要,要你尽到的职责你不尽”。
其次谈谈如何当好代表
第一,要增强“代表”意识。
“代表”意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责任意识,代表既不是花瓶,当然也不是一种荣誉,而是社内重大事务的参与者、决策者、制定者和执行者。二是大局意识,代表一方面要体现所代表社员的政治重托,同时还要服从和服务于全社的中心工作,围绕社的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推进社内民主建设进程,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三是服务意识。代表肩负着社组织和广大社员的重托,要全心全意为所代表社员实现表达和诉求而服务。
第二,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当前尤其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共中央保持一致,把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审议九三学社工作报告和修改章程的根本指导。通过积极建言献策,把代表大会开成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想法凝聚智慧和力量的大会。
第三,要充分发挥代表的带头和表率作用。
来自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代表,只有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成绩、作出表率,才能够拥有强大的威望,得到社员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带动社员推动九三学社各项工作的开展。代表既要有广泛的群众性,也要有自身的先进性。
第四,要做好密切联系社员的沟通工作。
作为代表要能够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善于学习和掌握中央的方针政策,能够及时将中央的各项决议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把中央的新思想、新观点向所在选区社员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要善于倾听基层社员的意见和建议、愿望和诉求,及时向社的各级组织反映,还要能够在基层的工作和实践中总结和积累一些新经验、新方法,向九三中央进行汇报。
第五,要履行实现代表的监督职责和功能。
通过代表监督进一步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推进社内民主建设的进程,提高社内民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龚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