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系统地学习十八大报告,我感受颇深的是报告中充满的创新色彩。十八大报告全文中,有57处出现了“创新” 一词,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金融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人才培养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原始创新、协同创新、自主创新、行政管理创新、基层党建创新等等。显然,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创新”的新号角。
九三社员,作为民主与科学的倡导者,更需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要立足于当前现实环境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去反思、探索、创新,才能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作为一名支社主委,还有义务和责任为做好社务工作献计出力。于是,反思担任主委以来的感受和体会,结合支社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创新九三学社支社组织管理体制,以进一步增强支社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九三学社更好地发展壮大。
一、现行支社管理体制有责无权,支社难以充分发挥管理之职
支社是我社重要的基层组织,根据社章的规定,支社主要承担做好教育社员、参政议政、社员管理以及为广大社员和上级组织服务等工作。社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强调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创新基层组织的活动内容与形式、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但从现行管理体制来看,有责无权的支社管理体制让支社难以充分发挥管理之职。
1、支社在政治上没有提拔重用社员的权力。虽然《意见》中要求“作为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具备善于处理和谐政党关系的基本素质。要主动向中共党组织汇报工作,邀请他们参加活动,做到与中共党组织多联系、多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但是,支社作为参政党中一个最基层的组织,在政治上,对来自不同单位的社员,没有推荐社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实质性权利,更没有向中共党的组织部门推荐社员担任领导干部的资格和条件。
2、支社在活动开展上缺乏资金保障。就笔者所在支社来讲,除了社员缴纳的社费和每年资兴市基层委员会给予的1000元活动经费外,若不去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就没有其他的资金来源。没有经济作支撑,支社活动内容就不可能很丰富,纯粹的学习讨论座谈、参政议政课题撰写等枯燥活动,社员参与程度就不会很高,而支社又没资金对社员的参与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奖惩。
鉴于以上两个主要原因,作为支社主委,想要做好支社的管理工作,真是不易。一方面得想方设法去筹措资金,用以丰富支社活动,吸引社员多参与组织生活。另一方面,还得尽力去做社员的思想工作,督促社员积极撰写社市委布置的参政议政调研课题、心得体会、宣传信息等需要各位社员在单位本职工作以外自行去调研撰写的文字材料。虽然笔者所在支社也出台了奖励措施,但这项工作还是难以推动。一是奖励资金微薄,二是这些工作是社员单位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对社员本身没有约束力,因此真正把这些事情挂在心上的是少数社员,总需要一次次去催促、去做工作才能完成考核任务,深感力不从心。再次是受时间的限制,给支社活动的开展也增添了一定难度。因为社员来自于各行各业,活动时间难以统一,安排在休息时间,大部分社员又不愿意。因此,在既无权又无钱的情况下,面对当今现实的社会环境,支社实在难以充分发挥对社员的管理职责。
二、创新支社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活力
九三学社作为一个参政党派,政治上有着明确的职责和任务,是一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维护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的重要力量。支社作为我社重要的基层组织,是完成政党政治任务的基础,因此必须赋予支社一定程度的权利,实现权、责基本匹配,才能充分发挥支社的管理职责,推动九三学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1、给予支社适当的政治权利。一是在对社员的提拔使用上,社中央要加大与中共党的协商力度,要有明确的提拔使用比例,而在提拔使用时必须要先由支社出具推荐意见。二是支社的上级组织要为支社与当地中共党衔接社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名额,在人员安排上必须通过支社民主选举推荐产生。
2、保障支社活动经费。社中央要加大与中共党的协商力度,要求各级政府要按一定的人均组织活动支出保障标准,给支社安排必须的组织活动经费,以保障支社活动正常开展。同时,支社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开支情况。
3、改革支社领导管理模式。改革支社主委现有任期一届五年的规定,实行主委一年任期制度,连任不得超过两年,并由主委自行组阁支社班子成员。这样做可以让更多的社员有机会参与支社管理工作,体会支社管理的困难,提高社员对社内事务的参与度,广开支社筹措活动资金渠道,创新支社活动内容和形式,激发全体社员积极参与社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从而达到增强社组织生机与活力的目的。(资兴财贸支社 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