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风采

刘志新:做一只护林“啄木鸟”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 《 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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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副主委、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新

10年前,我在塞罕坝调研林业情况时,看着曾经的茫茫沙地变成浩瀚林海,心中感慨万千,留下了这张照片。

我与森林结缘40年,对森林感情很深,决心为森林保护和发展做一只不知疲倦的“啄木鸟”。今年,我带来的就是关于修改森林法的提案,其中有不少都是我多年持续跟进的问题。

现行森林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1998年。近年来,国家在关于森林的具体政策实施、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很大改进,森林法就显得有些滞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对林业的需求已由单一的经济需求转变为生态、经济、休闲、文化等多种需求。

我认为,应确立森林分类经营制度,按照森林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经济林两大类,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比如,在投资方式上,对发展商品经济林,考虑其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的特点,参照国家对农业的政策给予扶持;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充分考虑其社会公益性的特性,改变投资方式,项目资金不仅要包括造林和管护的费用,还应该包括辅助设施的建设费用。这种区分方式,更有助于公众了解和认识林业。

我的提案里还谈到了林业投资补贴标准问题。补贴是国家对林业投资的方式之一。虽然补贴标准多年来一直在提升,但直到现在,补贴占造林投资实际成本不到20%。调研中,我看到一些造林大户还为温饱所困。提高造林补贴标准,势在必行。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完成造林1亿亩以上,还提到要深化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改革。我相信,如果森林法能够得到修改完善,将更好地让森林造福生态、造福农民。(本报记者  吴  姗整理《 人民日报 》2018年03月07日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