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鼓励社会主体到农村创业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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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也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农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呈现逐年增多趋势,农村新兴业态蓬勃兴起。农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已成为乡村振兴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到农村创业是快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必要举措。但目前返乡下乡人员农村创业还存在着政策落地难、融资难、用地难、人才聘用难、产业对接难、技术获得难等问题,对此,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充分认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对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目前各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工作发展不平衡。各级政府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配套政策措施,处于各自为战、互不通气状况,很多政策落不到实处。应尽快建立领导协调和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快统筹实施各类创业扶持政策,把现行国家政策用好、用活、用足。保护好各类主体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创业激情,使之成为带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力量。

二、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返乡下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和优良环境,让返乡下乡人员知晓政策、运用政策;利用互联网+平台,构建城乡之间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通道,营造城乡融合发展的大环境;着力培育创业文化,让创业者懂农业、爱农村。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创业者,褒奖创业者、尊重创业者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创业指导,提升培训质量和创业能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培训中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常规培训现象较为普遍,针对性、精准性培训不足。创业者素质参差不齐、创业领域、创业方式不一,掌握运用培训技能、提高技术水平的能力也有差别,应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创业培训方式,逐步将返乡人员创业引向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吸收专家学者、创业能人等,为返乡下乡人员返乡创业提供项目运作、生产管理、市场营销、技术咨询等创业指导。在有条件的县区增设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并把创业指导逐步向乡镇、行政村延伸。

四、强化金融支撑,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融资难直接影响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持续发展。初始创业者缺少有价值的财产或信用抵押,申领贷款存在较大难度,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缺乏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应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扩大创业担保基金规模,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融资需求;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经办银行对采取“联保、互保”等形式的返乡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创业人员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五、搭建营商平台,打造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的“绿色通道”。农村创业有自身特点,管理和经营上不同程度受到自然和环境影响,跟风创业、同质竞争现象较为普遍,存在一定的创业风险。应打造 “绿色通道”,设立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管理服务中心,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办证、办照、登记等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搭建项目平台,建立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资源“项目库”,定向精准推介创业项目,引导返乡人员投资对接产业规划、对接产业链;搭建就业平台,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就业环境,满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的用工需求;搭建信息平台,利用国家农村创业创新信息网和产业融合信息网、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为创业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