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夯实扶贫脱贫基础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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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6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通过脱贫攻坚,开创了“三农”工作新局面,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观、广大农民精气神极大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脱贫攻坚是硬仗中的硬仗,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我们在中西部一些贫困地区调研时了解到,当前脱贫攻坚基础还不牢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才流失严重。贫困地区大量青壮年及素质相对较高的农民外出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幼、病、残、妇,整体素质不高。如西部某村,原有近150户家庭仅余40余户,且以老人和儿童为主。很多贫困地区不缺资源、干部富村富民愿望强烈,但缺少能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人,成为制约脱贫与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是基层组织组织引导能力有待加强。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引导,但一些贫困村党支部、村委会战斗力不强,缺少扶贫思路和办法,不能很好地引领贫困户谋发展;一些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客居心态严重、工作流于形式,扶贫脱贫任务难以落实。
三是扶贫产业单一、规模小、附加值低、发展后劲不足。当前,产业扶贫趋同现象突出,很多产业扩了规模、增了产量,但产品质量却不优、品牌叫不响,市场消化不了,直接影响脱贫可持续性。如某县多数贫困村单纯依靠蘑菇种植业扶贫,项目单一、产业附加值低、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遭遇市场价格波动或者病虫害等自然灾害,返贫概率较高。
四是低俗文化、陈规陋习,妨碍了脱贫之“志”的形成。随着多元文化逐渐影响农村,也有一些低俗惰性文化渗入;村民原有不良生活习惯依旧普遍,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
今后几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应多措并举,着力固根本、打基础、利长远。为此,建议:
一是更好发挥能人,尤其是党员能人的引领作用。在贫困村党支部建设中,应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为更多本地致富能手、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的党员能人提供回馈乡邻、服务社会的机会。切实发挥“新农人”与农民联系紧密、组织效率高的优势,更好地助力新农村建设;重视将其中的优秀分子培养吸纳进党组织,更好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二是更加重视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等制度建设。把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重点做好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工作;完善村民自治方式,依法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巩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制度成效,加强考核机制建设;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契机,选派更多专业知识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密切的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工作。
三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一方面,以农业产业协调发展为抓手,推动脱贫攻坚。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政府应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汇集、发布特色农业规模、品种、产量等重要信息的机制,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另一方面,支持和引导各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深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探索将扶贫资金量化折股,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效益,增加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性收益。
四是着力提升农民精神风貌。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徐州考察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今年初,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作出部署。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应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相融合,把十九大报告要求的“注重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