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市老旧社区“微改造”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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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老旧社区(包括背街小巷)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和人文基因,虽然空间小,人口密度却很大;虽是城市小角落,却是百姓生活大舞台。老旧社区的改造整治,看上去不是“大工程”,却关乎百姓生活的幸福指数。通过空间重构与推进社区“微改造”,实现老旧社区的“亮化、绿化、文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补齐城市建设短板,切实改善民生,并为城市居民留住共同的记忆,是今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老旧社区现状及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老旧社区一般是指建成于1999年以前的住宅区,主要由城中村、老街巷、私房集中区和按房改政策出售后的原公有住房组成。老旧社区的治理与改造是城市管理机制创新的重点和难点。
(一)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发展滞后。老旧社区的基础设施,如落水管、电气管道、绿化等设施趋于老化;文化教育、卫生医疗以及街头游园、停车场、电梯等公共服务设施匮乏,社区多方面功能亟需优化提升。由于历史原因,老旧社区大多没有专项维修资金,加上目前多数老旧社区的改造还没有列入各级政府计划,因此,推动基础设施改造,完善公共服务条件,老旧社区普遍缺乏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
(二)生活缺乏活力,老龄化问题突出。由于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匮乏,各类社区活动开展少,40岁以下的中青年人口比例不高,街区生活方式缺乏活力。与此同时,老旧社区中老年人口数量庞大,且健康指数不高;而目前老旧社区的养老设施严重不足,医疗保健又跟不上,无法支撑居家养老。因此,在老旧社区改造过程中,亟需探索出“适老化”改造的新路径、新方法,破解老龄化社会困境。
(三)既有的改造工作缺乏规划指导和统筹。社区更新改造是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及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目前的改造方式基本上是房产部门修房、建设部门修路、园林部门绿化,各管一方,缺乏前瞻性、统一性的规划设计作指导,缺乏统筹部门,结果是政府投入大、收效微,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碎片化”改造模式难以持续。
二、大力推进城市老旧社区“微改造”工作的建议
“微改造”是一种渐进式改造,是基于城市更新的内在机理,从整体出发分时段、分区域,在整体协调原则下对局部区域进行加建、新建和改建的模式。这种小规模渐进式改造有利于保留、延续社区的空间历史结构,充分利用原有社区资源,针对不同情况,统筹考虑保留、整治及改造开发,降低改造成本,节约财政资金,并可避免由于盲目拆除所带来的历史遗迹和文物的毁损。
(一)摸清家底、规划先行。 摸清各地老旧社区的实际状况,科学测算基础设施改造投入费用,并根据轻重缓急制定改造方案和实施步骤。规划部门应深入社区调研,对改造范围、内容及方式进行综合研究,科学制定规划方案,并征集社会意见。选取有代表性的老旧社区开展试点,探索社区“微改造”的实施路径,以点带面,逐步在各地推开老旧社区更新改造工作。
(二)精准定位、优化功能。根据历史渊源、地理人文、体制归属和居民结构等方面的差异,精准定位、突出特色,避免同质化。优化宜居功能,多设便民设施,尽量扩大公共活动空间。重点关注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通过挖掘社区内闲置资源和空间整合,克服场地条件的限制,建立健全小规模社区养老设施,在不切断人缘、地缘、维系老旧社区社会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居住文化的延续和养老功能的创造性转化。
(三)整合资源、协同推进。梳理整合政府各部门涉及老旧社区的工作计划,确保不重复、不遗漏,统筹调度人力、财力、物力予以支撑。统筹协调建设、水务、园林、城管等部门,对社区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建筑、道路、停车场、管网、绿化等硬件设施的改造工程,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国土规划部门联合消防、图审、房管、文化等单位,对社区改造工作中涉及的消防、结构安全、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等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建立联合审查制度。
(四)政策支持、广泛动员。对社区改造中增加的公厕、电梯、停车等功能设施,给予容积率的政策支持。对改造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不足等问题,各级政府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应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广泛动员、宣传引导,有效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