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推进互联网医院发展助力健康中国战略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字体:

【颜色:

浏览量:...

截至2016年11月,全国有互联网医院36家,其中25家已落地运行。互联网医院通过发展和完善远程诊疗、移动医疗、移动护理等系统,提高了医护人员在线协作效率和医院运营管理绩效,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扩大了基本卫生医疗服务惠及面。作为“中国式医改”的重要形式,互联网医院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添了强劲动力,为解决世界医疗改革的难题提供了中国智慧,是我国医疗改革进程中的一个巨大进步。但目前医院互联网化率仍低于10%,互联网医院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现实困境。

一、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现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均未涉及互联网医疗行业,导致相关主体责任认定难、患者维权难,引发医患矛盾。

(二)行业标准模糊。多点执业的医生审核标准、硬件设施标准、资料数据传输保存的技术标准、电子处方格式、开具机构的资质等都未明确,导致互联网医疗行业鱼龙混杂,甚至存在非法违规行医,给患者权益带来危害,影响了患者对互联网医院的信任。

(三)跨区域协同程度不高,医疗健康大数据未能普惠共享。医院互联网化多数是靠医院自身推进,数据编码格式和数据质量存在差异,各医疗机构的数据信息较为封闭,对医院的区域业务协作和患者核心病种会诊造成一定的阻碍。

(四)全周期诊疗服务尚未完全构建。我国大部分知名医院已进行互联网升级,但其功能多集中在预约挂号、候诊提醒、检查报告推送、疾病筛选等诊前和诊中环节,诊后随访、康复指导和前期医患沟通等重要功能还不能通过互联网实现,难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五)开放度低,业务链闭环尚未打通。传统医院的互联网革新对同一健康服务生态内的医药厂商、器械厂商、医疗保险机构等关注度不高,联系不紧密。如在医保支付上,异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往往无法异地支付,使得部分患者对互联网医院望而却步。

(六)运营管理人才十分匮乏。互联网医院管理者大部分由医生或实体医院院长担任,跨界融合的运营管理人才很难招聘。随着互联网医院不断发展,人才需求会越发明显,人才问题成为亟需突破的瓶颈。

二、几点建议

(一)加快出台互联网医院发展的法律法规。联合卫计、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出台《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探索制订市场准入、运营标准、质量评价、监管体系、医疗数据安全、药物配送、医疗费用支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医院、企业和社会组织在互联网医疗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将互联网医院发展纳入法制轨道。

(二)加快推进医疗服务标准化建设。借鉴国外互联网医疗的服务标准,制定《互联网医院医疗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包括结构标准(硬件设施标准、业务术语标准、数据标准)、过程标准(服务规范、诊疗流程等)、结果标准(诊疗结果评估标准等)等在内的完整标准体系。建立可管理、可维护的标准库,为实现医疗信息共享建立基础。

(三)加快区域间医疗业务协同机制建设。构建全国医疗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建立区域影像、检验检查、心电、病理诊断中心,促进跨地区、跨机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等质化网络分级诊疗机制,明确医疗风险责任界定,实现网络医疗服务的同质同责。建立专家网上咨询机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对接。

(四)探索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云医院体系。探索构建以三甲医院为依托,以专职医生为保障,以基层医疗及家庭医生为基础,以第三方机构(药店、保险机构、高校等)为补充的云医院体系,保持数据同步,服务对接,线上线下联动,为患者提供从门诊到检验检测、远程会诊、健康管理、康复诊疗、诊后随访等全方位医疗服务,实现医院窗口、医生诊室、检查检验、医联体、区域居民健康档案、医保支付结算云化。推进医院、医药器械厂商和高校的医学新课题研究,放大优质医疗资源的高效供给,构建健康服务生态圈。

(五)加快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开发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系统,开展特定专题分析,辅助卫生政务。建立疾病分类、居民健康服务利用、就诊行为、医院管理、卫生计生决策等主题数据库,拓展数据库深度应用与研究。探索建立临床症状流行病监测系统,逐步实现与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实验室互联互通。

(六)进一步探索构建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地方政府加强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互联网技能培训。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智力资源,建立联合实训基地,为互联网医院提供人才储备。利用全球互联网人才资源,引进和培养“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的高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