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食品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1     来源: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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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食品监管部门全国抽检食品样品23万批次,预计2018年抽检总量135万批次,是2017年的6倍。随着抽检总量的增加,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越来越多的检验工作。在发达国家实行“农田到餐桌”的食品质量监管中,主要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的管控,这也是我国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但资质和检验人员技术水平等却远远满足不了食品安全检验的需要。

一是企业自验能力不足。截至2017年末,全国获得许可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14.46万家,中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但往往不具备检验能力,或对某些项目不具备检验能力。部分企业为达标需要,采取“找间房子,买几样检验仪器,找几个人培训几天”的办法应付检查,甚至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二是政府所属检验机构缺乏活力。目前,多数食品安全检验机构都隶属于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掌握着大量检测资源,却游离在市场之外,普遍存在不作为现象。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即便在食品生产企业主动上门提出检验需求时,也常常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接项目。

三是第三方检验机构准入门槛过低。由于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和门槛,部分第三方检验机构能轻而易举获得检验的资质,但由于自身硬件设施条件不足、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等,检验结果有效性难以保证。

四是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监管不到位。在市场和政策的推动下,第三方检验机构迎来飞速发展良好机遇,但由于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的体系尚不完备,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责任意识不强,利益至上,不惜违背诚信原则,违规操作,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甚至丢掉社会公德底线。

为此,建议:

一是统筹规划食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合理布局。建议每个省设立一个权威性食品检验机构,供样品复检、仲裁、考评,每个市至少设立一家CNAS认证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加大检验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并将技术资源建设重心下沉,使其方便快捷地承担食品生产企业委托的出厂检验。

二是有序推进政府所属食品检验机构社会化。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序推进政府所属食品检验机构社会化。深化隶属于政府的事业单位食品检验机构改革,分类整合,推向市场成为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通过政策引导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其发展。借鉴辽宁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改革模式,与民营机构同样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证和管理。制定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展规划,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的监管,如飞行检查、比对试验、盲检、信用排名和实力排名等。

四是完善监管体系建设。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统一的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评价标准体系,从测评依据、参与方职责、测评要求、测评方法、测评程序、测评结果与处置等方面加强规范。建立第三方组织信用评价体系、检验机构体系、风险预警体系和监督体系等,确保检验数据和信息公平、公正。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食品安全检验交由条件和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对检测能力差、诚信水平低、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