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影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3     来源: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字体:

【颜色:

浏览量:...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文化体制改革在新的起点上向纵深推进,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蓬勃发展。2003年以来逐步取消对民营影视企业发展诸多限制政策后,影视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主体不断发展,整体实现了高速发展。随着文化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影响影视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难点逐步显现。

一是财会管理体系和税务规范监管不健全。目前,国家仅有对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对电视剧制作企业没有专门的会计准则,参照工业、商业会计准则执行,增加了财务成本控制管理和风险控制管理难度。由于影视行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影视企业生产经营指标经常会出现大幅度、间歇性波动,加之影视剧拍摄制作团队是项目式合作关系,为短期的组织形式,拍摄过程中场地和人员的不确定性、采购的复杂性,税务管理相对不规范,艺人工作室的成本列支范围不明确,偷税漏税普遍存在。

二是土地要素制约严重,项目企业落地困难。随着影视全产业链布局的不断拓展优化,影视企业的主营业务从单纯影视剧拍摄制作逐步向实景娱乐、衍生品设计生产等方向谋划延伸,随之而来的是对土地的需求不断扩大,但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没有专门的影视类建设用地类型,现有的影视产业设施、项目用地基本上参照工业用地或商服用地的标准执行,影视企业普遍难以承受较高的土地成本,且无法达到参照类型建设用地标准。

三是影视基地过度拼政策优惠,导致无序竞争激烈畸形发展。全国有上百个影视基地,其中投资上亿元的就有30多个。由于各地以税收政策为比拼主打内容,竞争极为无序与激烈,严重影响了实体型影视产业基地的健康发展。

四是影视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当前影视行业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拍摄环节,影视策划、后期制作、衍生品开发等功能比较欠缺,缺少高科技、数字化的创新能力,产品附加值不高,许多影视作品在完成拍摄后都远赴国外进行后期制作。影视行业核心技术装备基本依赖进口,国产化比例较低。

为此,建议:

一是出台符合影视产业发展的专门会计准则,对行业会计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将影视产业作为新兴产业进行培育指导,编制符合影视产业特点的税务评估体系。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创新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融资担保方式。建立符合影视企业特点的资本市场准入审核体系,严控过度金融投机。鼓励支持影视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提高影视企业融资能力,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二是切实保障影视类建设用地需求。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增设影视类建设用地类型,在土地价格、用地标准、审批流程上进行细化明确。

三是加强影视产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产业聚集程度。加大财政对影视基地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简化对影视企业外汇管理审批报备程序。推动高端前沿的影视技术团队和规模影视企业的实质性落地,推动影视产业要素集聚,实现规模化发展。

四是加大国家级影视基地示范扶持力度,提升影视产业科技水平。建议以横店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先导示范,设立横店国家级文化体制改革试验区,加大在人才、财政奖补、发展空间等方面支持力度。同时,依托基地现有产业集聚优势,从流程化、系统化、专业化入手,延伸拓展产业链,探索建立影片担保制度,开展知识产权、融资等中介服务,提升影视制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影视装备国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