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申请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8来源:北京九三王选关怀基金会 【字体:】 【颜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经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2008年度北京九三王选关怀基金会申请资助活动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九三学社社员;重病患者;经济困难,难以维持必须的治疗者。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在同等情况下,社龄较长、离退休老社员、对国家和社组织做出过较大贡献,或积极参与社组织各项工作和活动者优先。

2、申报名额:每省级委员会可上报1名受助候选人,今年汶川大地震受灾省份可适当放宽名额限制。

3、资助金额:本次申报暂定资助每位受助对象1.5——2万元,原则上为一次性资助。

4、申请程序:申请人首先向所在地级市(直辖市则向区级)九三学社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病历、治疗帐单、所在单位证明等),经核实后遴选1名上报省、市、自治区九三学社委员会,省、市、自治区委员会复核遴选一名上报基金会办公室,提交理事会最后审定。

5、时间安排:请各省级组织将申请受助名单于2008年9月30日前上报基金会办公室,10月31日以前理事会完成最后审定。

以基金的形式帮助我社有困难的老社员已进行过两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反响。为保证2008年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把好事办好,请各省级组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切实注意以下几点: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把此项工作落实好、组织好,让最困难、最需要帮助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社员得到基金的资助。

2、作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向社员们说明,基金的意义主要在于提倡和动员全社奉献爱心,关心关怀老同志和有困难的社员。对于暂时不能获得基金资助的困难社员,各级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给予力所能及的关心和帮助。

3、设立北京九三王选关怀基金会并开展活动将在社内社外产生积极的影响,欢迎并鼓励社内外各级组织及个人奉献爱心,积极为基金会筹集资金,但不得公开募集资金,更不得以组织名义摊派任务。

4、在基金资助申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基金会办公室反馈,以便及时改进,不断完善,做好工作。

特此通知。

 

基金会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楼309室

联系人:蒋承华

邮 编:100089

电 话:010—82552808 010-82553631

传 真:010-82552002

附件:九三学社王选关怀基金申请表

 

九三学 社王选关怀基金办公室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版权所有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法律顾问: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阎建国律师
京ICP备050407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362号 copyright 2003 www.93.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