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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菽: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心理学家


 

潘 菽(1897年7月13日—1988年3月26日),出生于江苏宜兴。心理学家。1955年被选聘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参与创办九三学社,并被选为理事。九三学社第一、二届中央理事会理事,第三、四届中央委员会常委,第五、六、七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著名心理学家潘菽于1897年7月13日出生于江苏省宜兴县陆平村一书香之家。祖训是“耕读传家,不入仕途”。潘菽的曾祖父、祖父和伯父分别是清朝道光、咸丰年间的举人和光绪年间的秀才,但都没有为官。父亲文采出众,也只是村里的私塾先生。他6岁时开始在父亲开办的蒙馆里读《四书》、《五经》。后始逢清朝末年废科举办学堂,他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常州江苏省立第五中学插班3年级。潘菽自幼好学,广泛阅读课外书籍,尤其喜欢宋代哲学家朱熹的著作。1917年,潘菽中学毕业,跳过两年预科,直接考取了大学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在北大读书期间,深得校长蔡元培欣赏:喜欢他多才多艺,兴趣广泛,又甚爱学习。1920年大学毕业后,抱着“教育救国”的思想,潘菽考取了官费留美。

潘菽于1921年抵达美国,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学习教育学。不久,思想发生变化,转学到印第安那大学学习心理学,获硕士学位。1923年又转入芝加哥大学,在H卡尔(Carr)教授指导下,于1926年完成了“背景对学习和回忆的影响”论文,获得博士学位。

1927年,潘菽学成回国,应聘到建立心理学系最早的第四中山大学(后改称为中央大学)任副教授,半年后晋升为教授,兼任心理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华东地区大学院系调整,中央大学调整为南京大学,潘菽先后曾任南京大学心理系主任、校教务长、校务委员会主席、校长,直到1956年调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任所长,在大学任教长达30余年。

在30余年的执教生涯中,他为我国心理学的建立与发展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心理学向何处去,众皆彷徨,心理学者改行者众多。此时,潘菽在报刊上以《为心理学辩护》为题,接连发表文章,为心理学呐喊,使心理学站住了脚跟。抗日战争期间,他随校内迁重庆,在心理系开设了《理论心理学》课,以自己学习到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著作的哲学思想探讨心理学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在大学里他曾讲授过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理论心理学、比较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学史等课程。潘菽很讲究教学方法。他反对注入式的教学,注重启发,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他在讲授心理学史课时,常常先把问题分给学生,分别指定参考书目和阅读的页数,让学生分头准备。上课时先由学生讲,然后自己做总结。这种教学方法,既使学生能够牢固地掌握知识,又锻炼了他们独立学习的能力。他既教书又育人,经常以自己的新鲜进步思想教育青年们。

潘菽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提出过许多进步的、正确的教育主张。他的一个重要主张,就是我们中国的教育应走自己的道路,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反对模仿和照搬外国的一套。抗战期间,他积极支持“小先生制度”、“流动学校”等主张,并亲自到陶行知先生在重庆创办的社会大学讲课,普及文化科学知识,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潘菽还非常重视职业教育。他支持黄炎培办中华职业教育社,被聘为该社研究主任,兼中华职业专科学校教务主任。他认为“环境是有很大教育作用的”,“真正懂得教育的人无不注意环境的选择和安排”。他的这种主张是有心理学的科学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全国各行各业学习苏联,心理学也不例外,从专业设置到教科书都要向苏联请教,他借两次出国访问的机会,会见苏联心理学家和参观心理学研究机构。1955年,他当选为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更增加了他的责任感和繁重工作。后来,中国心理学机构设置作了较大调整,1956年,南京大学心理系并入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潘菽被任命为该所所长。

潘菽对我国心理学的发展方向和道路等具有根本性的问题极为重视,他的基本思想是:我国的心理学必须走自己的道路,要为我国的社会发展服务。他担任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所长和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的重要职务,实际上,他又是中国心理学工作的主要领导者、组织者和研究者。他对许多带根本性的理论问题提出了有新意的深刻见解,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科学心理学的构想和框架。他认为心理学必须对人的本质有一个符合科学的理解。在他看来,人的本质特征在于具有可以得到高度发展的心理智能,心理学就是研究人的本质特征,从而阐明人之所以为人的一门重要的大有发展前途的基础科学。关于心理学的科学性质问题,以往在心理学界一直缺乏统一的理解。潘菽既不同意把心理学当成自然科学,也不同意把心理学归入社会科学或其他具体学科,如哲学、教育学、生物学等。他认为,心理学既有自然科学的性质,又有社会科学的性质,是具有二重性质的中间科学,是跨于两大科学门类之间的一门独立的基础科学。他的这一看法已为中国心理学界普遍接受,他的这一正确观点和他为实施这一主张所做的种种努力,无疑会对我国心理学的发展道路产生深远的影响。潘菽对心理学的方法论也有系统而完整的论述。除了已为人们认识的一般原则外,他特别指出,心理学研究必须贯彻生活实践的观点,而不能采取把心理现象孤立化的观点;要对人的地位有一个恰当的理解,而不能把人的心理降低到动物的水平以至人兽不分。潘菽对传统心理学把心理过程分为“知、情、意”的三分法体系提出了质疑,并提出了二分法观点,即把整个心理活动分为意向活动和认识活动两个主要范畴,以作为他自己的心理学构想的基本框架。对这一问题,目前我国心理学者的看法尚有较大的分歧,但他坚信自己的看法是比较符合实际的,是经得起检验的。意识问题是心理学中一个带根本性的重要理论问题,并且是一个一直争论不休的“老、大、难”问题。潘菽对以往各心理学流派的观点都不同意。他认为意识并不等于心理,它并不包括心理活动的全部,而只代表“知”的一方面,“意识就是认识”。心身关系问题也是心理学中的“老、大、难”问题。自古以来,众说纷纭。潘菽对古今中外关于这个问题的各种主要看法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吸取了我国古代思想家对此问题一些合乎科学的思想,提出并系统地阐述了他关于这个问题的观点。他认为心身问题是一个体用问题,即身体是心理的主体,人脑是心理的主要物质器官,而心理是身体,尤其是人脑的一种机能和作用。对于心理实质的理解,我国沿用的教科书上一直遵照列宁的观点,即“心理是脑的机能,是客观现实的反映”。潘菽则进一步提出人脑有生理的和心理的两种机能。这样的看法应该说是在列宁指出的方向上又前进了一步。潘菽对个性问题的看法也有独到之处。他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有动态和静态两种表现形态。心理活动的动态表现就是常说的心理过程,而心理活动的静态或稳定的状况就是心理状态。一个人所有的全部心理的静态或较稳定的状况就是所说的个性。对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他改变了以往把有机界分成人界、动物界和植物界的旧三界的说法,提出了一种新的三界说,即把整个世界分成无生物界、生物界和人界。潘菽对中国古代的心理学思想极为重视。他一再指出,我国古代心理学思想是一个丰富的宝藏,我国心理学者绝不可“数典忘祖”,而必须好好挖掘研究,以继承先人的这份珍贵遗产。

在他的倡导和积极推动下,我国古代心理学史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潘菽的心理学思想在我国心理学界已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但他自己并不认为他的所有看法都已达到完全成熟,在我国心理学界对他的心理学思想的认识和估价也不尽一致。为了更好地探讨他的思想,1988年1月正式成立了潘菽心理学思想研究会。中国心理学者将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研究,以促进中国心理学的繁荣发展。

潘菽不仅是一位有渊博心理学思想的科学家,而且也是一位有社会影响的社会活动家。他是“五四”运动的组织者和积极参加者,是被捕的32名组织者之一;抗日战争期间,他积极投身到抗日救国运动中,宣传抗日救国道理,保护爱国学生;他是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和九三学社的主要发起人和领导者之一,从1958年起一直是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他还曾任南京市和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省政协副主席,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

1988年3月26日因病逝世于北京,享年91岁。

  潘菽院士主要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