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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厅
一、部门职责
办公厅是负责机关管理与服务的综合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处理机关的日常行政事务;制定、完善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起草、审核、管理机关各类文书;负责机关内外联系、沟通与协调;管理网络信息中心;管理人事、财务工作;管理档案图书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口指导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
二、岗位设置
综合秘书岗、文秘与日常事务岗、领导秘书岗、文书材料与文印岗、人事工资岗、财务岗、网络信息岗、老干部与公费医疗岗、档案与图书管理岗
三、联系方式
电话:010—82553525
010—82553526
010-82553528
010—82552002(传真)
电子信箱:bwww@93.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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