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沈阳闭幕,会议决定任命卢柯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卢柯,男,1965年5月出生,甘肃人,汉族。1993年加入九三学社。中共党员。现任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德国科学院院士。“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1981年至1985年就读于南京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1985年至1990年在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读研究生,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1990年至1997年历任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7年至2001年任快速凝固非平衡合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1年至2018年任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主任。2001年至2012年任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所长。其间,2005年至2007年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18年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曾任九三学社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常委,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辽宁省第六、七届委员会副主委,沈阳市第十一、十二届委员会主委;第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辽宁省第八、九届政协常委;沈阳市第十三届、十四政协副主席;全国青联第十届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