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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鸿副主席调研《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情况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2月9日上午,社中央副主席邵鸿到国家教育部调研《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情况,对这一社会关注热点再次予以关注。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于2010年4月以国家教育部第29号令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高校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要求,以及监督和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据悉,以部门规章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贯彻落实,教育部是第一家。

在促进出台这一规章,以及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九三学社中央都给予了极大关注。

2009年3月,邵鸿副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高校信息公开条例和实施细则,编制详尽的校务公开目录,从而为高校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提供强大的推力和根本保障。不久,高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制定被提上教育部议事日程。在规章起草阶段,邵鸿副主席作为高等教育方面的专家学者应邀发表看法和建议。去年年初,邵鸿副主席又撰文对已正式开始实施的该《办法》进行解读,并称这是中国高等教育的一个喜讯,《办法》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和保证。与此同时,社中央教育文化专门委员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持续研究,提出了较多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对九三学社中央和邵鸿副主席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尤其是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邵鸿副主席在调研时说,《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时间还不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还面临这样那样的难题,但只要按照这个《办法》一步一步往前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一定会取得切实成效。

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政务公开办副主任安钰峰和有关司局的同志介绍了该《办法》的实施情况。社中央教育文化专委会主任、参政议政部副巡视员王元丰,社中央教育文化专委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教授李克平参加了调研。(李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