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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鸿参加全国政协“强化基础研究促进重大原始创新”双周协商座谈会并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础研究持续快速发展,步入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产生了一批标志性成果。但基础研究薄弱仍是科技领域的一块短板,重大原创成果偏少、顶尖人才和团队缺乏、科研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依然突出。12月7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交流。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参加座谈会并发言,现将邵鸿的发言摘登如下——

科技创新,人的因素第一。尊重科技工作者主体性,为其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是科技发展的根本保证。这些年来,我国科技投入大幅增加,科技体制改革措施相继出台,科研人员工作条件和环境不断改善,但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中违背科学基本规律的弊端未尽消除,其对科研人员的束缚干扰和消极影响依然存在。

以最基本的工作时间来说。1956年,党中央即作出保证科学工作者有六分之五的工作日用于业务工作的规定。1975年,邓小平同志将此作为整顿科技战线的重要要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也提出,确保用于科研和学术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六分之五。但近年多项调查表明,我国科研人员直接科研时间平均只有二分之一左右。争取项目、购置设备、评估考核、申报评奖、审核报账、行政事务、社会活动等占据了科研人员大量精力。与发达国家相比,科研直接工作时间少是我们显著却又非常关键的一个差距。

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深层原因是科研管理体制缺陷:过度使用行政权力和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管理科研和进行评价,科研机构和大学行政化趋于强化,科学家对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缺少参与和影响,按照行政干部来要求对待。科研人员的主体地位、自由探索、专业评价得不到充分保障。

营造让科学家心无旁骛事业的环境,让他们能够专注于科研,使科技生产力得到释放,良好的制度环境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这需要长久和艰苦的努力。当前以下几方面应尽力做到:

一、制定保障科研时间的规定。尊重科学、尊重人才,要从尊重和保证科研人员工作时间开始。必须把这一条确定为科研管理的原则要求和纪律红线。有关部门出台制度、政策和规定,必须充分考虑科研时间成本。

二、遵循科学规律管理科研。实施科技领域的“放管服”,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和完善符合科研需要的管理制度。一是大幅度提高对基础研究的常规经费支持,压减统合政府计划和项目,精简优化“帽子”和“牌子”。二是在继续优化政策基础上,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一定的自主权,探索较为弹性的管理方式,如抽检制和后处置。三是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和长效评价机制,强化学术共同体评价,减少过程评价,合理确定评估周期,改革职称制度。

三、坚定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改变科研机构和高校“行政化”趋向,业务干部管理要有专门办法。行政要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尊重科研人员主体地位,强化学术委员会权力和职能。

四、坚决查处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科研管理不宜苛细,科研法纪必须严明。这方面国家、有关机构和学术共同体必须有所作为,推动形成尊重学术、尊重坐“冷板凳”、尊重创新,和鄙薄投机、鄙薄弄虚作假、鄙薄平庸的科学文化,确保中国基础科研进步跃升。

(本文转载自《人民政协报》2018年12月11日 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