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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鸿副主席:破解高校“债局”


近年来,一批新扩建的大学校园在各地相继建成。这些校园大多规模宏大、华美壮观。由于新校区建设,异地办学,大大增加了办学成本,从而使大多数高校背负了沉重的银行债务,一些大学校长们如坐针毡。去年,有高校斥巨资在食堂建富丽堂皇的观光电梯或建造豪华气派的校门。这些现象一经媒体披露,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对高校园区建设批评较多。教育是公共产品,学校不是商业机构,高校"债局"最终不能不靠政府解决。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应切实增加对高校的投入,以适当方式逐步投入,减轻高校债务风险和资金压力。当前高校贷款更加困难,但一旦资金链断了以后就会影响高校稳定,所以可以考虑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置换现有短期贷款来减轻高校负担。鼓励和支持高校进行园区置换,让高校资金来源多元化,增强社会融资能力。

高校建设究竟应遵循什么原则?该如何看待高校负债运行行为?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邵鸿表示,应当妥善解决高校新校区建设债务问题。

邵鸿说,现在高校普遍进入还贷期,要正确看待和处理这一问题。高校普遍建设新校区,首先不是头脑发热,而是响应国家号召。在政府投入很少的情况下,高校不得不通过借贷来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正是有了这几年新校区的建设,不仅使扩招变成现实,还极大提高了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改善了校园面貌和办学条件,同时还为今后10年、20年甚至30年的高校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使高校硬件条件、实验条件、设备有了非常明显的改善。大部分高校还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来建设新校区的,因而首先要肯定它的基本点,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来谈它的缺陷。邵鸿指出,不可否认,高校新校区建设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新校区建设仓促上马,缺乏科学论证,管理粗放,存在着不少失误。有些学校确实存在着超标准、超需求,追求豪华现象。去年厦门大学一位教授的调研报告显示,全国高校新校区建设负债是2000至2500亿元,这些债务主要指银行贷款,实际上还有投资建设、欠款不付等其他债务。高校新校区建设债务问题主要是因为政府在建设学校园区过程中缺位,广东、浙江、福建等省投入较多,有的省政府投入则很少,而且真正借贷比较多的学校往往不是清华、北大等,而是地方院校。

如何破解这一问题?邵鸿认为,首先要加大投入。教育是公共产品,学校不是商业机构,这就决定了高校"债局"的破解,最终不能不靠政府解决。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切实增加对高校的投入,减轻高校债务风险和资金压力。当前可以教学和实验条件专项的方式,给予各高校一定补贴。在高校新区建设中,教学实验设备必不可少,一般要占到建设资金的10%~15%左右,此项投入最不容易有争议。其次,政府应作出决断,给高校建设以政策支持,予以征地补贴,减免建设税费,降低建设成本。浙江省政府已经决定从财政拿出40亿元,补贴大学贷款利息;河南省政府也正在酝酿为高校偿还1/3的利息。现在普遍到了还贷期,很多学校还息上课,还本根本不可能,有些学校还息都困难。通常情况下,高校通过短期贷款周转资金,但是前年三部委下发文件对高校贷款进行限制后,高校贷款更加困难,一旦资金链断了以后就会影响高校稳定,所以可以考虑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置换现有短期贷款来减轻高校的负担。因为高校的买地、盖房都是优良资产,随着时间的延长,优良资产的效益就会慢慢显现出来,只要能度过短期这道"坎",高校就能渡过难关。近年来,一些高校在新区建设过程中或完成后,将部分或全部老校区置换,以所得收入偿贷。邵鸿认为这不失为一个化解高校债务的良策。但问题在于,一些高校的老同志难以接受,领导怕背上"卖校"之名,政府部门也不愿意返还土地出让金,制约了置换的进行。还有时间矛盾,往往政府操作需要很长时间,可是学校现在就需要还贷,这时可以采用政府收购形式,拍卖给建筑商或开发商。邵鸿建议加强政府主导,推动高校校区置换工作,政府部门尽可能不收或少收土地出让金,支持高校还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政府也可以实行土地收储的办法,缩短高校偿贷时间。其次,要加强管理,修改"九二"标准。邵鸿认为,新校区建设中很多问题是立项审批不严造成的,工款建设应该由当地的发改委进行可行性论证,现在由于时间关系出现超规模,改变了性质,像一些大学城甚至出现了高尔夫球场、商业住宅,因而一方面,要进一步抓好新校区建设的管理,包括工程立项与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等,特别要注意加强新上项目的必要性和资金来源审核,可上可不上,资金来源不落实的项目坚决不能批准。另一方面,则要着重抓好审计和决算两项工作。国务院和各省应把对高校新校区建设的审计作为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那些因赶工期导致前期建设仓促进行,管理较为粗放的学校,还有必要在常规程序之外增加审查环节,如在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完成决算之后,上送决算终审部门之前,组织或聘请专门人员进行二次决算审查,避免决算和审查走过场的现象。对于建设中的一些遗留问题,如土地证、施工许可证及联审手续不全,地方政府拖欠应交资费、违约不作为等,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邵鸿指出,现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是教育部于1992年制定的。按照这一标准,高校占地和各类用房及设施均依生均计算,学生人数增加,各种建设面积就必须等比增加。这是高校新校区占地和建设规模不易控制的一个制度性因素。由于目前高校学生人数普遍较1990年初激增数倍乃至更多,而且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进展校内非教研建筑需求相对减少,"九二"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要求。如人均一分地的占地标准,行政用房面积按学生数量确定等,显然可以适当压缩,因而要尽快修改这一标准。

积极支持和发展校友会组织,帮助高校向社会筹资融资。社会捐赠是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资金来源,美国一些名校接受的捐赠与捐赠基金会投资收入,已占学校年度预算的20%-40%。而这方面我国高校刚刚起步。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定相应的税收等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向高等学校捐赠。2004年2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39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邵鸿建议国家在此基础上进行捐赠立法,促进捐资抵税政策的落实,允许高校基金会从事投资业务,帮助高校建立社会融资机制,让高校资金来源多元化,增强社会融资能力,最终促成问题的解决,改善高校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