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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云才:乡村振兴需要问题导向


在实现人类“千年减贫梦”奇迹之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这是我党“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三农”问题的伟大实践。它与以往取得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发展伟大胜利是以问题导向一脉相承;它与我党面对任何艰难困苦时,以惊人的勇气和魄力,敢于直面问题,从问题中突围一脉相承;它与“百姓疾苦在心头,跨过万山踩泥丸”的脱贫攻坚精神一脉相承。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从唯物辩证法及其方法论来看,发现问题、剖析问题缘由、探索问题规律、破解问题方法,直至解决问题,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问题导向既是乡村振兴的“发现之旅”、“长征之旅”,还是乡村振兴的“科学之旅”。实践证明,谁能更好发现问题、把握问题并且解决问题,谁就能赢得发展的先机和主动。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重大战略问题,才能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是新时代的召唤和选择,中华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问题导向是乡村振兴的“发现之旅”

问题导向是现实的反映。我党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问题导向的鲜明体现。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三农”问题是城乡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在不同区域中也严重地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在同一个区域中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这固然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地有效地把握问题是促进发展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三农”问题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否协调推进,关系到农村改革成果如何巩固,关系到重大安全战略的有效实施,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是民族复兴的“必答题”。党的十九大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问题发现”是问题导向的基础、条件和必要前提。事物在矛盾运动中前进,哪里存在矛盾,哪里就有问题。发现问题,就是要抓住事物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问题,只有当它被提出来时,意味着解决问题的条件已经具备了。”

问题导向是群众的关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使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深得民心,尤合民意。“乡土中国”揭示和启示我们,在有着悠久历史农耕文明的国度中,“三农”问题渊远流长,乡土、乡韵、乡愁融入血脉基因,乡土、乡村、乡亲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沉淀。勿庸讳言,我国“三农”问题反映了“农业的弱质性、农村的相对落后性、农民群体特定阶段的弱社会性”。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马克思曾深刻指出:“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从“乡村问题发现”到乡村振兴成为全社会的热切期盼。

问题导向是发展的培本固元。“三农”问题由来已久,有城乡分割体制机制的历史原因,也有渐进式改革有待深化的现实需要;既有“虹吸”效应推动工业化发展的历史阶段,也有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变化;既有资源禀赋市场差别的客观不同,也有区域发展快慢优劣的差别;既有城乡差异的旧殇,也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但无论哪种情况造成的发展差异,都需要辩证施治,有的放矢,补短板、强弱项、铸长板。这既是深入把握现实问题,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更是要在实践中发现新的问题,处理新的矛盾,在守正创新中培本固元,在夯实基础中务实图强,在实干巧干中探索乡村振兴高效发展之路。我们要在迅速变化的时代中赢得主动,要在新的伟大斗争中赢得胜利,就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重大战略的实施问题,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更加科学理性地付诸于实践。

问题导向需要科学理性

问题导向要探索规律。问题导向不是墨守成规,不是“现象”导向,不是“治标”导向,恰恰相反,问题导向是要探索和把握规律,在发现问题、认识事物、处理矛盾的过程中,了解它,分析研究它,系统诊断它,使它露出“原形”,昭示“内心”,呈现规律,为我们更好地丰富方法、创新手段、提升质量,创造经验和模式。如果说,中国减贫学向我们展示了丰富多彩的方法论实践论,那乡村振兴这门科学将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更加璀璨辉煌,乡村振兴学将是源于神州又扎根神州沃土的“参天大树”。

问题导向要牢牢地抓住关键问题。在乡村五大振兴中,每一个问题都要抓住关键和切入点,也就是要找到解决问题的“支点”,牢牢地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产业振兴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打好种业“翻身仗”,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农特产品;发展乡村产业,实现乡村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增值链、拓展附加值,为产业振兴开辟崭新天地。人才振兴要根据乡村实际需要,让乡村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重点要培养三支队伍: 培养有技术有技能的职业农民大军,懂经营善管理有创业创新精神的青年人才队伍,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文化振兴要标本兼治,乡村教育要在城乡统筹中向乡村倾斜,乡村文化要在调查研究中,补实际之短。生态振兴重点要把握和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追求优美生态环境是长久治本之策,切实加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振兴要确保“有带不走的工作队”、有一心为民的组织责任体系、有用心用情服务群众的基层组织队伍。要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和建立脚踏实地干乡村振兴的动力机制。

问题导向要质量与效率优先。乡村振兴是一个与民族复兴、城乡统筹协调融合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慢不得,但急不得;积极探索,但盲目不得;学有经验,但“一刀切”不得。关键在于发展的质量、效率和效益。产业规模、产业特色、产品品牌、产品营销、产品附加值、产业转型、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智能农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种业创新等方面尚存在诸多短板,需要一个创新创业的过程。但要把质量、效率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以改革为动力,突破阻碍发展的桎梏。如解决脱贫攻坚中产业起点较低、规模偏小、科技含量不高的问题,重点要以区域制、项目制和产业区、产业链负责制的方式,或以产业中心村实现“一村联多村”管理方式,优化完善和提升产业起点、市场规模、技术创新模式,加快推进产业从“小、散、弱”走向“大、联、强”和“高、新、特”,变“单村小品”为联村产业集约开发,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塑造和形成中西部地区、边远山区、贫困边缘地区具有“独门绝技”的技术优势、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问题导向要依法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宗明义指出,“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这是一部基于现实需要、依法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稳基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综合性法律。乡村振兴促进法重点起到了法律规范的保障作用,推进措施的动力作用,农民主体的法定作用,党委政府作为的职能职责作用,社会积极参与的鼓励作用,以及确保落实的监督检查作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依法推动问题导向治本措施的落地落实,有着切实的意义和作用,是治本之策。把法律的效力转变为行动的动力需要搞好顶层配套政策设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升实施效果;调动农民积极性,依法拓宽发展领域,增加就业机会,建立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保障机制;分类结合、点面结合、东西部结合,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方法;以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为切入点,创造创新具体发展举措,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协调各项措施的协同性有效性,使不同区域发挥各自在乡村振兴中的自身特色和独特优势,不搞千篇一律,不搞一刀切,不搞照搬照抄,依法推进“问题消失”,优势凸显,振兴高质。(作者:李云才,全国政协委员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