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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途:关于帮扶中小创新企业突破困境的建议


1月21日下午,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举行界别联组会议,九三界别政协委员曾途在第五联组发言。

关于帮扶中小创新企业突破困境的建议

 中小创新企业是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种子力量,也是我国适应国内外政治经济新常态、实现高科技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主力军,在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困难、实现技术“弯道超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中小创新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较为薄弱,特别是面对突来的疫情,中小企业创业者每天都面临着波涛汹涌的现金流水,成本增加、流动短缺、融资艰难、人才流失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十分突出,有的已濒临生死边缘。

为帮助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及科技发展前景的中小创新种子企业克服现阶段困难,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议政府在以下方面给予帮助:

(一)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明确帮扶标准。建议各级政府制定公开透明的专项扶持政策,主要扶持纳入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的中小型创新企业、当地重点扶持的独角兽企业等,从企业科技竞争力、存续管理情况、人员规模及结构、业务发展及现金流情况、社会经济影响力等多个方面开展综合评价,明确扶持对象入选标准,按企业危机程度拟定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可据实际情况决定帮扶数量和资源分配权重)。

(二)成立专项帮扶小组,采取综合帮扶措施。建议省政府成立专项帮扶小组,由财税、社保、金融监管、司法等部门组成,听取各企业现实需求和突出困难,有的放矢地采取综合性帮扶措施。

一是财税方面,对存在纳税困难的帮扶企业采取税收减免、分期缴纳、据实申报等措施,加强对相关适用政策的指导帮助。

二是社保方面,对社保缴纳困难的帮扶企业,采取分期缴纳、暂缓处罚、减少罚金等措施,加强对相关适用政策的指导帮助。

三是金融监管方面,组织债权银行和帮扶企业召开联合会议,主债权银行牵头,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在具体实施层面可通过组建银团贷款、联合授信、封闭式融资等措施予以支持,确保银行业机构形成合力、有序开展金融债务重组。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银行不得随意停贷、抽贷,应通过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困。

四是法院和仲裁机构方面,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向帮扶企业公开各类涉诉纠纷信息。重点梳理并避免不同法院对企业同一账户重复查封、冻结,以及法院因同一案由对企业不同银行账户重复查封、冻结等情况,帮助企业有序解冻账户,恢复资金周转。同时,建议法院向帮扶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及咨询服务,涉及劳动纠纷的可优先调解、减免费用等,及时解决劳工矛盾。

五是建立有效沟通反馈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聆听企业合理诉求,定期跟进各项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专项工作措施跟踪有效、落地有声、成效可见。

(三)建立长效机制,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议政府以专项帮扶活动案例为试点,总结经验优化措施,制定帮助中小创新企业可持续发展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优惠政策,成立长期指导服务窗口,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加强人才引进,聚合政商各方力量协助中小创新企业共克时艰,共创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