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收到文化宣传类提案413件,约占提案总数的7.9%。其中,委员个人提案244件,委员联名提案152件,党派提案12件,人民团体提案2件,界别、小组提案2件,专委会提案1件。总体看,文化宣传类提案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广播影视管理和广电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宣传等方面。
重视农村文化建设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今年的多份提案重点关注了农村文化的发展。提案建议,当前应采取政府采购、委托承办、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和多元化。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尽快建立中央、地方按比例分担的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管好、用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展对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训,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方面,提案建议以居委会或小区管委会为依托,有效整合社区基础设施和文化资源,积极开展“社区书屋”建设;在全国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鼓励阅读、帮助阅读、指导阅读的活动,形成全民阅读的热潮,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公益性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在文化产业方面,提案建议制定健全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抓住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制定动漫产业的整体规划及配套政策,建立动漫产业资金扶持机制,整合现有动漫产业基地,建立国家级大型动漫企业集团;注重各民族原生态文化的开发与挖掘,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和特色文化产业,在保护、发扬、创新的基础上,培育出一批富有创意、体现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项目。
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改进提高外宣工作
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提案建议,应加强文物监督检察和执法机构建设。研究建立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实施国家对地方文物保护与管理行为的监督检察职能;加强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文物执法机构建设;加强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遏制文物流失;建设国家文物标本库,解决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标本和考古发掘文物标本保存、保管和利用问题;利用数字技术对珍贵古书画进行复制留底,建立中国书法艺术博物馆;大力加强民族和边疆地区文物保护。
针对改进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提案建议同有实力有影响的西方文化企业和传媒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借船出海”、“借台唱戏”,利用其强大平台宣传中华文化,传播我正面声音;做大做强中央媒体,打造国际一流媒体,争取更大国际话语权;整合国内现有资源,建立“中华文化学术交流基金”,积极利用国外有影响力的文化交流平台,发展和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发展多语种影视译制产业,向海外、国外市场推介中华优秀影视作品;借鉴孔子学院成功经验,在海外设立“老子学院”,从医药、武术、养生、艺术、道德修养等生活文化中弘扬中华文化。
规范网络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公德教育
加强对青少年上网的教育引导,培养和锻炼其自控能力,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提案建议,应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监控网络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网络服务场所实行刚性的取缔政策,着力将网络服务行业引向专业化、连锁化、规范化、法制化;借鉴国外相对完善的互联网管理立法经验,尽早出台我国互联网管理的系统法律和政府规章,实现管理上有法可依;继续加强对手机上网不良信息整治,明确无线运营商和接入商的责任和义务,关口前移阻断不良信息的传播。
在加强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提案建议,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学校教育和全民教育体系中,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全社会文明礼仪和公德教育,解决诚信意识淡化、不讲社会公德、行为举止不文明、甚至见利忘义、蒙骗欺诈、制假贩假等问题;在学校、社区、街道、乡镇以及企事业单位持续开展道德素质教育,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文艺形式,对社会上涌现出的道德模范大力宣传表彰,并予以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传统美德,研究建立道德标准和道德规范体系,细化执行操作体系。
研究、整理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发掘传统节日文化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设立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典型节日标志物,积极组织节日活动,办好节日民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节日文化的内容和形式。 (政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