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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传达学习两会精神:突出抓好民族政策贯彻落实


据国家民委网站报道 3月15日下午,国家民委主任杨晶主持召开委务会,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党组成员、副主任吴仕民,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组长杜鹃,党组成员、副主任丹珠昂奔、罗黎明,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陈改户,专职委员李文亮出席会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杨晶指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民族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是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着墨最多、内容最全,措施最实、要求最明确,内容涵盖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民族关系等多个方面。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参加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就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提出明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会”精神上来,结合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对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今年民族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杨晶强调:一要突出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探索宣传教育的新机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和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完善表彰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及时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宣传好、报道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要突出抓好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五个自治区和青海等省藏区以及云南边境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推动各地各部门尽快把这些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大力开展各种专项督查工作,让中央的政策真正转化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强大动力。要确保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顺利利完成,认真做好各项考核验收工作。要认真研究和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和地区发展、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努力争取国家编制的总体规划、各地各部门编制的各种规划都能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适当倾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争取更多更好的条件和机遇。

三要突出抓好扶持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工作。必须着眼于实现边疆长治久安和维护国家统一安全的大局,抓住用好中央关注和支持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机遇,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研究制定和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促进边疆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要搞好边疆地区各种问题的调研,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要通过兴边富民“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范围,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稳定提供更为全面、有力、长远的政策支持。

四要突出抓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和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落到实处,努力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上一层楼。必须大力贯彻中央推进形成全国主体功能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的辽阔西部和民族地区,实现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建成并不断巩固全国的生态屏障。

五要突出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问题。要围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和就业,边境一线地区危旧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民生问题,按照中央的要求,及时主动地与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满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新期待,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真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六要突出抓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就业和管理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制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逐步建立健全城市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体系,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创业就业、子女上学、看病就医、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和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创业发展,共同创造文明、进步、和谐的城市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