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北方九省区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工作交流会在太原举行,来自全国政协民宗委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地政协民宗委的代表围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就“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出席会议并讲话。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说,民族和宗教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协组织要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方面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要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目标,及时组织宗教人士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增进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运用专题调研、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工作形式,发挥宗教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作用;要在组织五大宗教人士参与国是的全过程中,增进各宗教之间的沟通理解、和谐共处,促进政教关系、宗教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宗教界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支特殊重要力量,要通过自身积极努力,在提升广大信众道德素养、参与和谐文化建设、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有效抵御境外渗透、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强调,民族宗教工作是面向群众的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宗教界政协委员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其背后是广大的信教群众。各级政协民宗委要充分信任、依靠宗教界委员,并通过委员做好这一特殊的群众工作,将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将信教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促进和谐上来。宗教人才培养问题是政协持续关注的一项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要按照中央关于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起作用”的高素质宗教人才要求,培养大批爱国爱教宗教人士;要强化宗教院校管理,分期、分批做好宗教人士培训工作,提高宗教人士整体素质。各级党政领导尤其是主管部门领导要丰富民族宗教工作途径和手段,推进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