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收到的提案中,涉及轻重工业类的有300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214件,委员联名提案71件,党派提案6件,人民团体提案7件,界别、小组提案2件。轻重工业类提案涉及到各个行业、各个产业的发展,特别对中小企业、能源产业给予高度关注。
改善发展环境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均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的老大难问题,而发挥地方融资性担保公司作用则可以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有效帮助。财政部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方式,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
今年的多件提案关注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提案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注重与产业政策的衔接,完善中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而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要把支持中小企业作为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体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也要向中小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金融服务。同时,建议加快多层次融资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并购基金发展,不断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提案建议,当前应该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支持体系。建议针对中小企业需要实施诸如放宽费用列支标准、设备投资抵免、亏损抵免、再投资退税等措施。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大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变单一、直接的资金支持方式为直接资助、财政担保、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提案建议,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增级和风险分担机制,在全国范围初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抓住战略调整期 推进能源产业发展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经过此次修正,《可再生能源法》更加符合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可以预见,未来法制化下的中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前景更为广阔。
今年多份提案建议出台我国新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建议制定科学完善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建立市场准入审查制度;做好整体规划和区域布局,避免地方各自为政、一哄而起和重复建设;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拉长产业链,加快技术研发,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国家级新能源科研公共平台,整合科研力量,提高新能源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能源结构在调整,发展方式在转变。多件提案认为,我国的能源安全,不是进口依存度这样一个简单的数字所能描述的,还要考虑到国内勘探开发与国际采购的合理平衡、经营国内与“走出去”的结合、保护石化市场等多种因素。而目前,我国石油石化企业已经找到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重要切入点,也牢牢地抓住了科技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的“牛鼻子”。
提案提出的具体建议是,要推动炼油工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合理布局,防止产能过剩。在炼油能力过剩、成品油大量外运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增炼油能力;对资源利用效率低、产品质量不合格、污染严重的小型炼油企业或装置,要坚决予以关停;在成品油缺口大的地区,结合区域成品油管网建设,立足老企业挖潜改造,尽量少布新点。同时,严格履行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审批程序。坚持实行指定部门归口管理、集中审批,避免权力分散和多头决策,严防任何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变相推进炼油改扩建和新建的项目。建议加强对地方炼厂的监管,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力。再次开展对地方炼厂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产业布局、产品质量和环保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下决心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的炼油能力和装置,积极引导小型炼油企业关停并转,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推动工业领域各行业健康发展
除重点关注中小企业、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外,促进其它行业发展也在提案中有所体现。如,部分提案建议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建议大力发展微型轿车。根据轿车排量采取分级提高税收和收费的措施,限制大排量轿车的发展。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档微型轿车,提高性能、安全性和舒适度。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低排量轿车。鼓励发展电动汽车。加强研发,制订产品标准,实现规模化生产,成立电动汽车产业联盟。为加快电力行业改革,提案建议,应加强电网改造,将智能电网建设列入国家能源战略和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建议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发电,同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提案认为,当前应该加强工业统筹管理。强化工业调控职能,切实发挥大部门管理效能,建立以政府保障服务、市场监管、政策引导为主要职能的工业调控体制。加强技术改造,做好规划、用好资金、管好项目,促进工业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此外,轻重工业类提案还就船舶企业调整转型、加强电磁辐射防治、规范眼镜行业发展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