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次主席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于10月召开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议的议题为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言献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的决定草案等文件。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钱运录分别对有关议题作了说明。
贾庆林在讲话中指出,围绕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献计出力,是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是今年全国政协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好这次常委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会精神,继续为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对于团结动员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共同奋斗,意义十分重大。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上来。要着力提高协商议政质量,把今年建言“十二五”发展大计系列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归纳整理好,突出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力争提出更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贾庆林强调,要扎实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总结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的《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颁发四年多来,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政协工作的支持力度,人民政协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进一步巩固,履行职能工作进一步活跃,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开拓了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局面。对《意见》颁布以来各地取得的新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把学习贯彻《意见》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在新的起点上谋划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责,是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政协方针政策的重大举措。要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总结检查,切实抓出成效。要着眼于实现人民政协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在总结检查的基础上,对成绩、经验、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着力把握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人民政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廖晖、陈奎元、李兆焯、黄孟复、董建华、张梅颖、郑万通、邓朴方、万钢、陈宗兴、王志珍、何厚铧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