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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1年3月13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本次大会指导思想,高度评价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十一五”期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关注民生、履职为民,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截至2011年3月8日下午2时,共收到提案5762件,比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增加6.11%。参与提案的委员2035人,占委员总数90.04%。经审查,立案5408件,占提案总数93.86%;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101件,占提案总数1.75%;与提案者协商后并案、撤案253件,占提案总数4.39%。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5112件,占提案总数88.72%;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262件,有关人民团体提案4件,界别、小组提案28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2件。

本次会议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反映出委员们注重发挥优势,认真开展调研,抓住实施“十二五”规划以及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问题,提出富有针对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注重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着力就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出实招、谋良策、谏真言。

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共提出提案2400余件。其中,涉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提案640件,主要建议有:优化投资结构,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涉及“三农”的提案625件,主要建议有:加强农田水利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涉及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的提案490件,主要建议有: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湿地保护、草原生态建设和森林碳汇能力建设,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继续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推进实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涉及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提案415件,主要建议有:全面落实各项区域发展规划,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和节奏。涉及扩大内需、稳定物价的提案214件,主要建议有:破除行业和政策壁垒,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搞好进出口调节,稳定国内市场。

围绕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共提出提案1800余件。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的提案1125件,主要建议有:专项督查《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情况,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力度,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财政保障体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品供给。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推进“文化走出去”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落实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电子监管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涉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提案449件,主要建议有:深化校企合作促进大学生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我国人口政策,发展社会养老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涉及住房和收入分配的提案212件,主要建议有:改革房地产税收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提出提案1100余件。涉及社会管理的提案354件,主要建议有: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完善信访评价体系,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涉及法律体系建设的提案348件,主要建议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行政的监督和管理。出台行政问责法,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制定公共场所禁烟、城市公共交通、住房保障、学校安全管理、防治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胁迫儿童乞讨、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涉及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提案144件,主要建议有: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财政,加快公务用车改革,规范公款消费,减少铺张浪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涉及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提案181件,主要建议有: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加强宗教院所建设和管理,重视基层教职人员培养。发挥政协界别优势,通过提案、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加强对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青少年的团结联谊和传统文化培育,加强两岸四地合作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此外,提案还就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举办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推进公共外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根据《提案工作条例》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加强与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沟通协商。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主题,召开了两场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13个部委的负责同志和提案者深入交换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报送《重要提案摘报》25期,及时向中央领导同志反映提案中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在全国政协网和中国政协新闻网上公开提案276件,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协提案的了解。

大会闭幕后,3月24日将召开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将大会提案送交175个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