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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1年3月3日)

王志珍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一年来,共提交提案5678件。其中,全体会议期间提案5430件,闭会期间提案248件。经审查,立案5300件。其中,委员提案4965件,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285件,人民团体提案3件,界别、小组提案44件,专门委员会提案3件。这些提案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体现了时代特征和政协特色。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至2011年2月20日,提案已办复5273件,占立案总数的99.49%。其中,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27.18%,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58.53%,用作参考的占14.29%,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制定好“十二五”规划,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委员们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等方面,提出提案2200余件。比如,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提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尽快出台金融支持中小企业配套政策、防范“热钱”冲击、改进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等一系列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吸纳,推进了相关领域的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提案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了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在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提案中关于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生物技术产业的建议,在《国务院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相关政策措施中得到体现。对于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议,交通运输部认真研究采纳,制定出台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试点方案,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委员们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国有林区改革、推广节能建筑、发展绿色经济、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完善城镇化总体规划、支持新疆吸收外资发展特殊经济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对外开放的桥头堡等提案,许多建议已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或部门、行业发展规划中。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委员们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收入分配、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防范通货膨胀、平抑物价等方面,提出提案1700余件。比如,为推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部分委员和民主党派中央提出了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等提案。全国政协在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召开了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等9个部委的负责同志和提案者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提案中关于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差距问题的建议,经过连续跟踪办理,对于推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问题,提案提出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调整保障房申报政策、落实稳定房价的宏观调控政策等建议,已充分体现在《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以及有关政策中。为促进就业创业,提案提出了完善农民工回乡创业税收政策、建立大学生创业金融扶持机制等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把促进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作为下一阶段促进就业税收政策扶持的重点。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方面,关于保障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和规范学前教育、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提案,教育部十分重视,在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认真研究吸纳,并积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围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案提出了改善基层卫生服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等建议,卫生部认真研究,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实际问题,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针对构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推动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加强职业病防治等提案,国家安监总局经过认真办理,许多建议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得到体现。提案提出的加快打造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服务平台等建议,商务部积极采纳,通过举办中葡论坛等方式,大力支持澳门特区政府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平台。

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委员们就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扩大内地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提出提案1100余件。比如,提案提出的修改土地管理法、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完善行政复议法、制定精神卫生法、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社会救助法等建议,已列入国务院相关立法工作计划。关于妥善处理社会暴力事件、打击黑恶势力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遏制企业恶意欠薪行为、打击电信诈骗、加大治理酒后驾车力度等提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经过认真办理,使提案建议在《刑法修正案(八)》及有关法规中得到充分体现。提案中关于建立国家效能监察法律制度、完善行政监察法制等建议,中央纪委、监察部经过认真研究办理,已吸纳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对完善行政监察法律制度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提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进行重点督办,国家民委结合调研报告中的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修订。针对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和管理的提案,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了大学生村官规范管理、有序流动的意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关于严厉打击“三农”职务犯罪的提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进一步加大了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提案中关于培育对台文化交流品牌的建议,已纳入《文化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对台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为推进两岸文化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提案还就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办好上海世博会、开展公共外交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和改进相关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提案,为相关部门制定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多位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把办理政协提案与促进本部门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落实。许多单位强化了办理前的调查研究、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商和办理后的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并牵头办理重点提案、走访提案委员和党派、团体,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推动办理,使委员们的履职成果得以切实体现。在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向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开拓创新,在推动提高整体质量、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召开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2010年8月,全国政协召开了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贾庆林主席发表讲话。会议在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明确了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路,并提出了恪守服务大局的科学原则,着力服务于科学发展;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科学导向,不断提高提案工作实效;健全协调配合的科学机制,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弘扬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扎实推进提案工作创新等四项要求,对于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修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努力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全国政协把修改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修订后的条例总结了提案工作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和重点提案遴选标准,明确了加强党派、界别和专委会提案工作、加强提案办理和督办、开展提案工作评选表彰等内容,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和全国政协关于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认识新思路,为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推动提案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贯彻落实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工作的要求,努力形成做好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政协专委会优势,召开了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研究确定了110个重点督办提案。针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民航业、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青少年网络安全立法、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方面的提案,全国政协办公厅和提案委员会与提案者、承办单位联合组织视察、调研、办理协商会25次,共同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同时,通过召开承办单位座谈会,以及邀请提案者走访承办单位、参加重点提案办理活动等方式,加强沟通,增进共识,推动形成广泛参与、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配合的提案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努力发挥提案的优势和作用。通过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通报工作情况、发送提案征集信函和参考选题、召开党派提案工作座谈会、组织部分委员参观考察等方式,引导广大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及时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提案。对于提案中的重要意见和建议,通过《重要提案摘报》及时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全年共报送85期。同时,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加大在互联网上全文公开部分提案和办理复文力度,提案委员会负责同志与网民在线交流,编辑出版《把握人民的意愿——政协提案及办理复文选》(2010年卷)和《情系国计民生——政协提案的故事(丛书)》(第四辑)等方式,增进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了解,使提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做出积极贡献。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提案工作条例。适时举办研讨班、培训班,切实加强指导,推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活动,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

——注重发挥优势,狠抓提案质量。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和专委会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民意,形成更多立意高、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的提案。进一步加强闭会期间的提案征集工作,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研究新形势下提案督办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丰富督办形式,完善督办机制,加大党派、团体、界别和专委会提案的督办力度,加强对反映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提案的跟踪办理。推动承办单位突出办理重点,强化沟通协商,丰富办理形式,确保办理质量。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拓宽征集提案线索的渠道,依托党派、团体和专委会探索开展界别提案工作的方式,改进办理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提案的办法。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推动提案工作公开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委员: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做好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同心同德,再接再厉,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