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建党百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25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传递出一系列反腐倡廉新信号。
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新华社记者 马占成 摄
信号一:正风肃纪将成“新常态”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全党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反腐败工作提到新的高度,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势头。
但也应当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未除,防止反弹任务艰巨,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
为此,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对腐败一查到底,对‘四风’一反到底,体现了中央的决心和恒心。”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当前反腐倡廉保持高压态势,是为治本赢得时间。下一步,要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信号二:完善党内法规定“时间表”
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
专家指出,依规治党,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就需要尽快对现有的党内的法规制度进行摸底、清理、修订、补充,既要提高它的认知度、操作性和执行力,还应实现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
围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不仅提出了明确的目标——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还定下了“时间表”——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进行了首次集中清理,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与此同时,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已有法规也正在修订。
“有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还要自觉运用这些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说。
信号三: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然而,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腐败不只是权钱交易,漠视政治纪律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中央强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既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认识的深化,又是对当下反腐倡廉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突出性问题的回应。
可以预见,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继续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将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还特别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