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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11月14日,全国工商联在机关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监察局局长王洪祥作专题宣讲报告。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全哲洙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报告会上,王洪祥介绍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起草背景,深入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并从坚持党的领导、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作了深入解读和辅导。

全哲洙在报告会讲话中指出,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工商联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决定》,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途径。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像两个轮子,相辅相成,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的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都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深化改革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需要法治的有力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其实质就是在制度层面上进行的深层次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工程。两者都是我们党为解决新常态下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而提出的重大治国理政方略,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互为促进、互为保障。

全哲洙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促进“两个健康”的强大动力。当前,无论是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健康发展,还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都需要法治的引领、规范与保障。各级工商联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障碍,摸清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及时反映企业呼声,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发挥参与立法协商、第三方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继续把守法诚信作为“四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把法治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把法治文化作为民营企业先进文化的题中之义,在坚持经常、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信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加强对商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支持商会开展普法教育,制定自律公约,开展信用评价,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维权等服务;要加强工商联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在机关设立公职律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维护权益、理性表达诉求。

全哲洙要求,要提高工商联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工商联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信法、守法,各级干部首先要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办事。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自觉把遵法守法作为实际工作的“准星”、查找问题的“镜子”、衡量成效的“尺子”、改进工作的“鞭子”,努力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把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中,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培训的必修课,把能不能自觉学法、模范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依据。

全国工商联机关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部分在京执委,各直属商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