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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科技创新再攀高峰

——民主党派中央聚焦科技创新发展建言献策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这个平台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通过提案、调研等方式建言献策,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党派智慧,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各民主党派中央都提交了具有本党派特色的提案。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选取其中各民主党派中央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综合报道,敬请关注。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新一年的工作任务时强调,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报告指出,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扩大国际创新合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报告还特别提到要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等内容。

从报告中的这段表述不难看出,中国高度重视科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力量,这也是各民主党派共同关注的话题之一。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个民主党派中央分别从当前我国的科技创新环境、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带来相关提案,为助力中国科技再攀高峰发挥党派优势作用。

顶层设计 营造良好环境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我国经济正面临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发挥科技创新的助推带动作用,离不开来自顶层设计的环境体系。

民盟中央在《关于完善我国创新体系建设的提案》中表示,虽然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形成了各具优势的创新模式,建立了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得到了加强,但在体制机制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创新资源的集聚以及创新活力的释放。比如,创新主体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中介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定位不准、职责不明、分工不清等问题;科技管理体制重立项、轻结项,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新效果;科技创新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缺乏鼓励长期基础研究积累和包容失败的机制和政策等等。

提升创新能力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致公党中央在《关于推进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提案》中也提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鼓励建设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方面依然还有些差距,比如,创新资源布局不够开放,区域内部行政壁垒明显,区域外部整合力度不强;创新载体层次不高,创新资源的集聚、孵化、育成能力不强,创新氛围不够浓厚等等。

民盟中央在提案中建议,要加强科技创新体系总体协调,通过做好顶层设计,进一步厘清相关政府机构的分工与职责,促进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之间形成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技术共享的协同创新平台。

民盟中央进一步指出,要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在科技服务供给方面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环境,为创新创业发展夯实基础。同时,要大力推进创新文化建设。树立与创新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为推进教育思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创新,及促进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个人、尊重首创精神,克服小团体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鼓励学术合作,弘扬团队精神。按照科技创新规律设计,制定高校、院所、企业等不同岗位科研人员的绩效分类评价体系,把科研人员的精力和时间聚焦在深入研究原创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上。”

致公党中央则从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机制完善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角度表示,要重视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将创新创业政策的关注点从投入侧转向环境侧,重点在一体化协同创新等方面走出一条路来。“要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提高创新能力,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构建开放式创新区域体系的关键。要发挥科技大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企业需求端引导科技成果实现订单式转化。”致公党中央还认为,要营造良好氛围,尊重创新规律,让善于创新者获得更大竞争优势;正确处理创新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政府”主要体现在“强服务”上,虽然创新无法规划,但政府能通过制度创新更好地让市场发挥作用,提高创新成功的概率。同时还要树立市场导向,培育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推进创新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提高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要素在产品价格中的权重。

面向市场 注重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最终目的是服务社会。因此,如何转化使用这些科研成果?转化率多少?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

民盟中央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联系渠道不畅通,科教资源多,成果转化少,科技与经济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对此,民盟中央建议,要抓紧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互通,提高关键领域核心专利拥有量;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围绕专利壁垒突出的重点领域,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减少政府干预,建立面向市场、开放竞争的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机制。在成果产生与转化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员工持股、股权转化、分红激励等政策,建立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报酬由市场决定的机制。”

这样的观点,在九三学社中央的提案中也有所体现。

以科学技术为优势资源的九三学社中央在《关于加强制造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的建议》中指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亟须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参加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虽然我国科技成果数量众多,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中可转化成果总数超过2.5万个,但是转化数量与效率有待提高。

九三学社认为,一方面,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入库成果自身质量不高,部分成熟度和完整性不过关反而被纳入其中。另一方面,部分科研项目核心技术不适合展示,但迫于“有示范才能验收”的硬性要求,非核心技术反而得到示范推广。例如,为治理滇池水质污染,国家财政支持数个重大研究专项,但由于项目验收需要“技术示范”或“成果应用”,导致出现技术核心是污染处理,技术示范是人工处理湿地的怪相,影响示范实效。此外,与企业需求脱节也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率,由于高校和科研机构往往“低头”搞研究,使得科研成果多产生于科技主管部门资助或指定的科研项目,与企业生产之间的直接耦合度较低。

为此,九三学社中央在提案中建议,面对当前科技成果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要严把科技成果认证流程关,提高质量。要加强技术成果示范推广转化前置审核程序,要求所示范推广的必须是项目核心技术。有些科技成果不具备普适性,如生态类科技成果,对气候地理地带性条件有明确要求,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应予以注意,避免出现科技成果“水土不服”现象。

提案还指出,要强化创新联盟作用,面向市场。“我国校企联盟还处于起步阶段,只在一些地区零散成立一些创新联盟,如何让这些联盟机构发挥作用还需制定具体配套政策措施。”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应加强企业等用户方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沟通机制,增强高校、科研院所对终端市场的敏感性,适应市场需求的灵活性。“面向国家、行业和地方重大需求,设立一批产业化推广项目,着眼高校人才和技术供给、民营企业技术需求、技术转移和创业孵化中介服务三方无缝链接,通过校企联盟,整合优质资源,联合申请项目,充分发挥创新联盟在协同创新、服务行业和满足国家需求中的作用。”

台盟中央在《关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和转化机制的建议》中也指出,当前国内知识产权转化平台机构的运行效率及规模存在“专利多,转化少,需求多,解决少”的情况,企业在知识产权交易、产学研研发转化过程中参与度不高,社会资本投入较少,企业自身的自主知识产权转化能力不足。

台盟中央建议,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改进科研评价机制和指标,从市场角度出发建立科学有效的学术评价机制,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避免单一的以知识产权产出数量作为学术评价标准,建立中长期考核机制,引导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同时,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为知识产权转化提供良好环境。“出台鼓励金融机构、民营资本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正在申请专利的中小型企业进行融资、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创业风险投资进入和退出的各种渠道;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对于在特定鼓励产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建立研发转化平台等活动的创新型企业,给予额外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

深度融合 健全协同发展

九三学社在中关村调研时发现,校企合作或院企合作仍以具体项目为主,由于合作双方观念和利益诉求不一致,合作模式松散、随机,合作行为短期化、形式化、临时化特征明显。“比如,合作双方通常以具体项目为纽带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团队由双方人员临时组成,团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以保证。合作研究目标比较单一,往往注重短期效益、忽略长期持续创新,项目一结束,研发团队即解散,产学研合作难以持续深入。”

针对这个问题,九三学社在《关于试点“研发代工”产学研新模式的建议》中呼吁,要健全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

提案指出,“研发代工”是指由科研院所和高校针对具体企业的特定技术需求,组建高水平的专门研发团队,开展订制化技术研发服务。“建议选择典型的高新技术领域,如新材料、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医疗等,成立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行业组织共同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北京、雄安新区等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九三学社还建议,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政府精准服务。通过合理设计产学研项目风险防范机制,依法消除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和企业顾虑。政府可按PPP模式,参与建设研发代工机构,并在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税收等诸方面给予支持。对重点科技果提供“一对一”服务,或选派有关人员到项目组挂职,畅通政府—科研机构—企业沟通渠道。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集中区域,如中关村、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等地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对接、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便利、办税便利化等全方位精准服务。

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产学研一体化,指的是产业、学校、科研机构等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强大的研究、开发、生产一体化的先进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体现出综合优势。技术发展和创新形态的演变,使得科技创新正从“产学研”逐渐向“政产学研用”,再向“政用产学研”协同发展的转变,合作的主体更加广泛。随着国内发展更加注重区域之间的协同创新,产、学、研的深度融合恰好符合这种趋势和规律,因此在诸多场合被提及。

例如,粤港澳大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发展”是民建中央近年来持续关注的调研课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生态体系的提案》,建议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深化粤港澳科技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造“创新驱动—应用牵引”的良性循环的科技创新产业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确认的湾区,是我国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民建中央认为,应建立大湾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网络,支持三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研发机构、共享科研设备,建设一批国际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易平台、科技金融支持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新兴产业孵化平台,推进成立“名校—名企”联合实验室。促进深港、广深、珠澳等城市间在创新领域的“双城联动”,进一步完善湾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创新链发展。利用好大市场战略资源,强化应用牵引,以大规模应用推动关键技术在快速迭代中不断完善。

重视人才 完善评价机制

2018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以改革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为关键,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

在众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都是避不开的话题。而其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人才评价机制。

民建中央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生态体系的提案》中,从人才激励机制和人才队伍培养两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民建中央认为,要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营造“实业能致富,创新致大富”的环境,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的动力与活力。通过建立健全海外科技人才进入粤港澳的绿色通道及绿卡制度、技术移民制度,采取政策引才、以才引才、团队引才、项目引才等多样化方式,鼓励科研人员跨地区、跨学科参与学术交流与研发合作。健全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探索设立具有大湾区特色的奖励机制和荣誉制度,让优秀科技人才“名利双收”。完善针对创新人才及其家属子女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其“来得了、干得顺、留得住”。

人才的作用有多大?九三学社中央在《关于健全科技下乡长效机制的建议》中有一句话可以说明——科技和人才,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该提案指出,因无配套经费,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要自行承担“送科技下乡”的交通费、差旅费。市、县、乡镇一级科技推广人员,也面临着科技下乡缺乏稳定长期的工作经费保障,开展活动难等问题,而且科技推广队伍收入待遇、考核评价等方面都存在弊端。

提案还从人才激励机制和队伍培养两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在考核评价上,对科技推广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应注重以工作实绩为主,体现“论文写在大地上”的绩效导向;落实职称评聘向基层倾斜政策,基层农技人员中高级职称岗位应聘尽聘;要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将科技下乡工作经费保障纳入各地政府考核,研究制定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运转费和经常性公共服务工作经费的测算参考指标,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在人才队伍培育方面,要注重提高科技下乡持续能力。“建议出台省级农技推广人才培养政策,在国家层面出台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单招单考、定向培养、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等方式,稳定持续地补充人员到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有计划地为科技下乡培养留得住的人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定向委培、统招统配等政策,逐年增加名额,提高基层农技人员队伍的素质。”

在九三学社中央的其他提案中也有相关观点的建议。例如,在培养“科研”人员的同时,培养一大批生产第一线的“实战”技术人员。建立技术人员定期接受新技术、提高成果转化和管理水平的培训机制,完善职称与待遇激励机制。支持采取校企双兼双酬、股权激励等激励性措施。

资金支持 加大保障力度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新型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形成一个环境优良、多主体协同发展、制度体系完备的创新型社会,离不开资金的保障。

民盟中央从我国创新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民盟中央认为,要对创新人员从事创新所得的各项收入减征或者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利用利润扩大再生产和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创新企业实施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通过综合运用税收抵免、“专利盒”制度等政策手段,加强高质量专利研发及长期研发活动的税收激励;对天使、众筹等投资模式,允许企业计提研发准备金并给予税前扣除优惠;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抵免比例,对创新企业亏损准予10到15年的弥补限期。对知识产权推广中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行为,给予减征契税和印花税的优惠。

九三学社中央从加强制造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的角度建议,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加大对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支持力度,推动其积极与企业沟通合作,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模式,拓宽研究经费来源。通过政府牵头,金融机构、企业联合参与,建立起多渠道、多层次、操作性强的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模式。”

台盟中央从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和转化机制的角度指出,要逐步扩大现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范围,通过政府牵头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融资需求、具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本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一方面在融资前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行业协会以及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共同建立具有专业性和公信力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对中小企业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就其应用前景、商业价值进行评估后,为金融机构判断担保物价值提供可靠的参考,改善目前以知识产权担保融资授信额普遍较低的现状。同时,在融资后端保障上,应建立知识产权质押及司法执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的有效对接和联动机制,解决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实现担保权利困难的问题,以消除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贷款的后顾之忧,促进金融与科技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本文转载自《人民政协报》2019年3月22日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