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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桃林:转变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切实解决农业农村环境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说,农村环境是农民生存和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保障饮用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公共产品投入不足,工业和城镇“三废”向农业农村的转移排放,以及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式自身存在的问题,农村脏乱差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国家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统计,农业源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到总量的43.7%。农村地区每年产生的7亿多吨秸秆、30多亿吨畜禽粪便、2.8亿吨生活垃圾、90多亿吨生活污水,绝大多数未能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利用。

农业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不合理,农药、化肥等农业外部投入品使用量降不下去,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资源循环不起来。因此,农业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既不是项单纯的农村卫生工程,也不可能依靠单一的环境整治措施,而必须要创新理念思路,把污染问题解决在生产生活单元内部,把环境保护寓于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之中,用实实在在的综合效益吸引老百姓的广泛参与和自觉行动。一是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通过建立清洁的生产生活方式,从生产生活源头抓起,减少外部投入品使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二是要三位一体推进“生产、生活、生态”。农村环境治理与城镇环境治理很大的一个不同是,农业生产场地与农民居住场所紧密相连。如果孤立地对待农业、农村环境问题,治理起来必将是事倍功半,因此治理过程中必须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三是要通过循环的方式,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把废弃物变为农业生产的肥源,这样既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物的去向问题,又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农业部在全国已建成的1100多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结果看,通过推广一系列清洁生产生活技术,试点村庄的化肥、农药平均减施20%以上,生活垃圾、污水、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处理利用率一般能达到90%以上,这些可以为每户平均节省肥料成本150元、增加废品回收收入80元、节约能源开支200元左右,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民的节本增收。

切实解决农业农村环境问题,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统一,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从统筹城乡发展高度拓展惠农政策空间的重要手段,建议予以进一步大力支持。

一是建议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农村环境问题的认识。在环保工作全局中,要认识到城市环境与农村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切实改变农村环境保护相对落后和薄弱的状况。在农业农村环境问题解决时,要认识到农村脏乱差是“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式不合理才是导致其产生的“因”,整治中不仅要注重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状况和人居环境,更要注重引导转变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式。

二是建议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农业农村环境落后是城乡发展差距在生存环境和生存质量上的集中体现。由于农业农村环境历史欠账较多,单靠农村和农民的自身力量,难以改变农村面貌脏乱差和公用设施严重匮乏的落后面貌。为此,建议把解决农业农村环境问题作为新时期改善农村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投入规模,提高实施标准。同时,建议抓紧制定出台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将政府补贴与农民使用环境友好型的工艺、产品挂钩,引导农户采用清洁生产方式和农业生产技术。

三是建议整合相关资金和项目,形成解决农业农村环境问题的合力。当前,针对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和项目不少。如何发挥好这些现有项目的功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还需要在整合上进一步下功夫。各个项目的管理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围绕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各个环节,做到理清职能,发挥优势,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