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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


 

农村饮水工程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有氟水区、苦咸水区、用水量不足、用水方便程度低等9种类型。在我国,通过饮水发生和传播的疾病有50多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在我国东部及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典型病症和不同类型的饮水安全问题都存在。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已成为解决城乡差距拉大的最迫切问题之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国务院高度重视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狠抓相关部门的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水资源相对短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供水总体水平不高,地方病种多,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九三学社中央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农村基本上解决了饮水难的问题,一部分农村饮用水的质量得到改善。以吉林省为例,改水后,全省解放农村劳动力29万个,有25万人恢复了身体健康,提高了人口素质,降低了发病率。但全省9个市州、52个县(市)还不同程度存在人饮水困难问题。仍有50%的区县(市)级城镇受到水质问题的威胁,有60%多农村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着隐患,全省1400万农民中有900万是饮水不安全人口;湖北省的调查资料显示:全省农村人口为4658.693万,其中有2927.79万人存在饮用水安全问题和存在不安全因素,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62.85%,占全国存在饮用水安全问题人口的9.76%。湖南省农村饮水现状是:全省农村人口5452万人,现有集中式供水工程人口1612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9.56%;分散式供水工程人口464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0.44%,无供水设施的1258万人,饮水不安全的为1500万人,占全省人口的27.5%。河北省有关部门初步统计,全省5376万农村人口中,有2716万人饮水不符合国家标准。此外,各地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情况不容乐观。

九三学社中央认为,存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原因,一是领导意识不到位,地方政府重眼前利益,单方面强调发展,淡化了环保意识,放松并削弱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有些地方尚缺少忧患意识和紧迫意识。二是政府对农民群众宣传正确认识饮水安全问题,增强忧患意识的工作做得不够,三是农民公共卫生意识差及农民素质和生活习惯的问题。四是农村镇、村建设规划、区域性供水规划滞后,资金不足,集中供水程度不高,自来水普及率较低;各个部门间缺乏协调和沟通;供水设施管理、消毒不到位,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四是饮用水环境很差,农村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缺少长期有效的保护措施。调查发现,还有很多村人畜共用水源,且水源环境很差,临近的厕所和牲畜粪便离水源太近,周边农田中的农药、化肥、除草剂过量使用使水体氮含量增加、富营养化严重,加重了饮用水质的化学污染;农村乡镇小企业受生存的经济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限制,粗放经营,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严重污染地表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业业户近几年来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绝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户没有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没有,70%的垃圾直接排入河道成为农村河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五是集中供水点工程效益发挥不好。由于安全饮用水井和抗旱井深度相差无几,严重挤占生态用水,用于饮水节困方面的不多;病区群众对病水、饮水方便程度的认识不够;有地区地下水贫乏,地质构造特殊,大部分氟病屯存在着交叉氟污染问题。六是饮水工程成本高,检测、用电收费偏高农民有抵触。农村居住人口分散和经济欠发达,老、少、边、穷地区改水工程难度大、工程造价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有些地区定期水质化验检测费用高,多数群众宁愿选择了未经集中供水处理的不安全水;农村饮用水收费应该按生活民用电标准收费,而电业部门则按工业用电标准收费,一度电多交0.4至0.5元。群众因费用负担增加接受不了,定期检测落实不了,水质变化不能及时得到安全处理。

九三学社中央就此提出六点建议。一是要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列入新农村建设中的地方发展总体规划,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乡镇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制定出每年的任务分解规划,逐年完成。实行目标管理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尤其各级领导的认识。二是要做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的调查评估和规划,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个层面上来考虑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应首先重点确定和评定饮水疾病重灾区和急需解决吃水的一批应急项目规划和落实实施方案,在“十一五”期间,应重点解决高氟水、严重污染水、病区水等饮用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在当地水资源规划和水质调查的基础上,对水源水量和水质的可靠性进行充分论证,保证优质水源优先用于生活饮用;供水工程建设规划,以寻找好水源为主。本村没有好水源时,可利用外村水源建造联村、连片、适度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同时,也应重视排水系统的配套建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对有山泉可以饮用的地方,居住分散的农户,因地制宜建造分散式供水工程,无可靠水源时,可建造雨水集蓄工程;有良好的浅层地下水等地方要因势利导,可建造分散式筒井或引泉池,根据成本核算,集中解决供水问题;重点建设村级集中供水站。由市、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统一规划、实施、管理。提倡适度规模,供水到户,配备必要检测设备,以提高供水质量和用水方便程度;对乡镇水厂供水管网和制水工艺进行更新改造,提高供水安全性,保证供水质量达标;延伸乡镇水厂供水管网,逐步解决居住相对集中农村居民点供水问题,尽快提高农村自来水的覆盖面和普及率。三是要防治并重,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要与水质处理相结合,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按照“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的方式,集中建社牧业小区,实行人畜分离。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中心,严格监控水源周边的化肥、农药使用;特别要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依法实施水源区保护,水源地附近要禁止发展高污染工业,防止和逐步减轻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改水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农村饮用水安全投入保障机制。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靠国家的有限资金是远远不够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层面、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转移支付的项目,提高数量标准,适当下放财权,向地方和基层倾斜。上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增量部分要向农村重点倾斜,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存量部分要适度向农村饮用水工程倾斜。同时要将改水项目所必须的资金列出专项予以保证,防止将资金分散补助到户或挪用。另外还要建议对集体经济欠发达,独立进行村镇改水建设能力不足的,给予政府援助、如低息或贴息贷款的形式,实施“深井”工程,给农民适当补贴,解决建设资金不足。建议设立水源地保护基金,每年对水源地进行环境改善和污水处理。对农村特困改水扶贫工程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或免税政策,减轻项目运行和管理成本。五是要加强管理监督。长期以来,重建轻管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为保证饮水工程的持续有效运用,保证饮水安全,必须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既要从工程上强化管理,也要建立完善加强各部门监督、服务机构和管理功能,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指标和监督细则。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各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对筹集资金的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公示所有账目明细,要使整个资金使用过程透明化。保证饮水工程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六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农村饮水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建立农村供水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改水和安全保障涉及到的各个部门问的协调和沟通,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建立各部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动态发展监控和发展趋势联动通报工作制。推进和确保安全饮水质的覆盖面和提高安全饮水系统工程运营有效率。建议尽快出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范公众行为,并为健全农村环卫管理体系提供法律的依据。六是要建立区域农村饮用水安全储备体系及应急预案。历史上,干旱导致的饥荒和血吸虫等地方病泛滥发生在农村的惨痛教训应该给今天一个启示:即,我们应该在灾难和不幸来临之前尽可能把这种风险降低到底线,因此,我们应该逐步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储备体系,各地根据对水资源的配置做好防旱年的饮用水的供水储备,建立增强区域问联合抵御干旱风险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供水资源的调配与供给。同时,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落实各级政府的相关责任与问责,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培训相应的技术人员,储备物资,出现重大有关饮用水安全的问题,必须上报地方政府,落实预警与应急救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