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副主委田玉科说,水污染的防治应以防为主,治理是要花很大成本的,关键是预防。国家和政府应该加大投入进行治理,而从防的角度,全社会人人都有责任。例如企业,如果企业没有做到防污,应该受重罚。凡是可能会造成水污染的单位和部门都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进行排放。我国建了很多的污水处理站,但是据说很多污水处理站只是摆设,没有起到污水处理的作用,希望能加强管理。水污染现在是旧账还没清理,新账又出来了,对新账如何进行处罚?这方面要加大力度,如果长期存在守法高成本、违法低成本的话,水污染防治永远难做好。处理好生存与发展的关系,需要每个企业、每个行业、每个公民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