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重庆市副市长谢小军说,重庆开展“家电下乡”活动以来,销售情况良好,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真正实惠,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对于拉动生产、促进消费、激活市场、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这一重大惠农政策是英明正确的。但“家电下乡”政策仅仅覆盖了广大农村,没有惠及到城镇中的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群体。为此,建议将城镇低收入家庭也纳入“家电下乡” 政策补贴范围。
据我们在调查中进一步了解到,截至4月底,全国城镇低收入群体3900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农转非人员。这些城镇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低,甚至低于农村居民水平,家电产品普及率不高,很多家庭还在使用80年代或90年代初期的家电产品,产品性能差,安全隐患突出,影响了生活质量的提高。城镇低收入群体强烈期望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使他们也能享受到国家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我们认为,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惠民工程政策补贴范围,让城镇低收入家庭也能享受到“家电下乡”优惠政策,意义重大。
一是有利于改善民生。扩大家电下乡补贴范围,让城镇低收入家庭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家电产品,特别是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脑,可以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丰富困难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困难群众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提高就业能力,尽早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家电下乡”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能让城镇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三是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由于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在城镇,生活方式、消费习惯上更易于接受家电下乡产品,将家电下乡政策扩大到这个群体,有利于扩大城市消费,拉动内需,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将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具有可操作性。
一是操作简便可行。目前,民政、人事和社会保障、财政、金融等部门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证体系和补贴程序比较健全,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凭相关有效证件即可办理补贴手续。
二是售后服务方便。相对农村而言,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一般居住在城镇,更能得到生产厂家及时快捷的售后服务。
三是政府的资金压力不大。将城镇低收入群众纳入家电下乡政策范围后,享受政策的人数相对于农村人口的比例很小,所需补贴资金增量不大,但惠及民生更广。据了解,有的城镇低收入群众也有通过各种方式向农村借用相关证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存在变相享受了家电下乡政策的现象。
综上所述,将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对于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又有可操作性,建议国务院予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