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公车改革目前正在许多地方推行,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卖公车、发补贴”。对此,参加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农林委员会副主任黄鸿翔指出,这种办法将导致新一轮的腐败,并将引发更多的矛盾。
黄鸿翔举例说,目前多数地方的补贴标准都比较高,如有的处级干部每月补助高达3000元以上,与一般工勤人员的补贴标准相差10倍左右,而需要使用公车执行公务的往往是那些补助额最低的工勤人员。有的人补助款不够用,有的人却用不完,产生新的矛盾。同时这种按权力分配利益的做法,恰好就是腐败的典型表现,无怪乎这种改革方案一出炉就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
黄鸿翔同时指出,这种办法也影响了许多单位的正常工作。由于取消了公车,补贴又发给了个人,所以在一些单位,该外出执行公务的也减少了外出;许多该专门去办的事改为顺路去办,影响了时效;一些有权的单位,本来该自己下去办的事,也改为让下级单位上来办,给下级单位增加了负担,也损坏了政府形象。另外,现有公车通常是低价卖给本单位职工,容易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黄鸿翔认为,应该在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进行公车改革。充分利用出租车的服务,把单位自有公车减少到最低限度,是目前公车改革的方向。他建议,除副部(省)级及以上干部可配备专车外,司(厅、局)级及以下干部一律不得配备专车,上下班应当使用班车;对于保留的公车应该从严管理,杜绝公车私用情况,党和政府应当将公车使用情况作为党纪、政纪的日常检查内容;参考某些国家的经验,将公车牌照换成一种单独颜色,使之与其他车辆有明显区别,以便群众对公车使用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