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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华:建立西部地区长效生态补偿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宋晓华在提交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中说,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资源使用人或生态受益人在合法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对自然资源所有权人或对生态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相应费用的做法。建立这种机制的目的在于支持和鼓励生态脆弱地区更多承担保护生态而非经济发展的责任。包括5个民族自治区在内的我国西部地区大多处于干旱、半干旱的地理环境中,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关键地区,其生态环境质量对我国东部乃至东亚地区的环境都具有重大影响。西部同时又是中国“资源与能源的战略基地”。长期以来,这些地区向发达地区输出资源,承担生态破坏的成本,却没有得到相应补偿,导致地区生态不断恶化。截至目前,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已达282.59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7%。由于生态植被大面积遭到破坏,西部地区1000多万人口吃水长期困难。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部”,我国政府从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的5年中,先后投入1100亿元用于西部地区的生态补偿,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截至2005年底,西部地区累计完成陡坡耕地退耕还林1.18亿亩、荒山荒地造林1.7亿亩。这对改善当地生态与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言中说,目前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缺乏长期稳定的激励机制。全国仅有两种补助标准,简单的补助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部分农民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生态补助时间相对较短,退耕还林8年的补助期满后不足以保证农民在补助期满后获得稳定的收益,这也使得相当一部分农民不愿意冒险种植生态林。二是林木所有权、处置权、可交易权的残缺导致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不利于退耕还林由政府行为向市场自觉行为的过渡,甚至可能引起政府林业部门与农民之间的产权冲突。三是退耕还林难以产生好的经济效益。林业产业是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基础产业。根据调查,我国西部地区退耕还林主要以生态林为主,分布在水土流失严重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和立地条件差的土石山区,冻、旱、风、雹等自然灾害频繁,光、热、水资源不足,发展经济林受到极大制约,不能维持农民的基本生计。退耕还林产生的效益主要是生态效益,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受益者不仅仅是退耕农民,退耕农民理应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补偿。如果国家过早地停止退耕补助,农民没有了预期的收益,可能会出现毁林复耕的局面,退耕还林的生态成果难以维持。四是退耕还林成果难以巩固。缺少管理经费,病、虫、鼠、兔害严重,影响了林草健康地生长;封山禁牧工作抓的时紧时松,牛羊牲畜上山放牧现象较为普遍,对尚处在幼龄期的退耕林地形成严重危害;退耕还林损坏的苗木和草地不能及时补栽补种,部分退耕地块成了撂荒地;退耕还林地区大多属经济欠发达地区,退耕还林地区后续产业尚未形成规模,难以带来稳定的经济收益,需要大力扶持和倍加呵护。

发言中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延长退耕还林补偿期限确保增加退耕农民收入。在生态环境脆弱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为退耕农户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可采取按人口补贴而不按退耕还林面积补贴的方式进行长期粮款补助;对后续产业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见效的退耕地区,适当延长补助年限;对退耕还林自然条件较好,后续产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退耕地区逐年减少或停止补助。二是对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征收生态补偿税,用于对西部贫穷地区保护生态及退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长期的补偿,逐步建立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城市对农村、富裕人群对贫困人群的生态补偿机制将可平衡各方利益。三是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律,对退耕林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交易权做出明确规定,打消退耕地区农民的顾虑。在政策、法律的制定上以“让利为民”为原则,从而更好地激励退耕地区农民放开手脚,在退耕林地的建设上大胆投入。四是加强退耕林地管理,巩固退耕成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退耕林地管护专项经费,解决补植补种和病、虫、鼠、兔害防治;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大封山禁牧力度,确保退耕林地长成林、见成效。五是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退耕地区后续产业快速发展。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对退耕地区具有开发潜力的后续产业进行培育和开发,使之形成规模,逐步将资源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