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刘石民在大会书面发言中指出,随着网络技术日益普及,网络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同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然而,网络在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和生机的同时,也造成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对那些正处在成长发育期的青少年而言,这些负面影响更加严重。青少年和学生热衷于上网,在社会上已经司空见惯,但是,如何对其进行正确引导,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却值得深思。网络的正面影响毋庸置疑,特别是在培育青少年思维方式形成,创造能力的发展,满足青少年交流、沟通和理解的需要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然而,网络的消极影响更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调查显示,网上非学术信息中47%与色情有关,每天约有2万张色情照片进入互联网,大多数黄色网站可以随意进入,一些迷信、淫秽、色情、暴力,甚至反动的内容经常可以轻易看到。最主要的是网络的负面影响不仅范围广,而且受害程度高,长期的不良上网习惯使人在认知方面、人格的形成方面和身体健康方面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同时也将严重弱化民族意识,削弱民族认同感。
发言中认为,网络管理中存在四方面主要问题。一是.对网络文化对于青少年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在完善网络硬件建设的同时,相应的配套管理政策未及时有效制定实施。二是法制不健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过程中发生的种种民事和刑事问题,未引起国内法律界应有的重视。三是网络管理滞后。网络管理未能跟上网络迅猛发展的态势和更新换代,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四是指导监督不力。据统计,仅5.9%的家长经常检查孩子上过的网站,大多数家长根本没有意识到应该监管孩子的上网活动。遍布大街小巷的网吧随意接纳未成年人,也留下了“安全”隐患。
发言中提出七点建议。一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络管理的重大意义。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会方方面面为之努力,对网络来说也不例外。网络作为社会传播信息的重要手段,不但是增强社会各方面沟通交流的新渠道,更是思想文化领域的一个新阵地。网络媒体如果能够趋利避害,加强科学管理,一定能够为社会的进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不能够正确认识、积极使用、科学管理的话,对社会将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二是加强网络管理中的立法工作。虽然信息产业部出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法规,对网络管理进行指导。但是,这些法规无论从立法层次还是立法内容来看,远远达不到应有目的。建议将立法层次提高到国家立法高度,从各个方面大力夯实立法内容,以确实起到全面保护青少年的作用。三是加大投资,从技术上提高网络防控的能力。大力研发网络安全的防范技术及产品,通过技术屏蔽和过滤,防止网络色情、赌博、暴力甚至反动迷信等有害信息和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络游戏对于青少年的侵害。四是建立网警队伍,对互联网进行实时有效的监控。尽快引进、培育、充实一批政治可靠、精通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技术、会管理、懂法律的网警。高等公安院校可开设“网警”专业,早日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效率、正规化、现代化的专业队伍。五是准确预见和把握舆论导向。网络管理者应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能力。要用先进的思想教育、先进的科技和文化引领网络潮流,让学生的思想兴趣充分与教育者的思路合拍,继而把正面教育内容传递给他们。六是正确评价网络,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对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以正面引导为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有选择地向学生推荐网上信息。在方式方法上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拉近教育主体和客体的距离;在使用灌输教育方法的同时,运用双向交流方法,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通过平等对话沟通思想。七是建立对等交流的信息平台,增加互动性。调查发现,多数学生喜欢在网上聊天或通过BBS进行交流。如果学校不能开设这些服务,就会导致学生到校园网以外其他地方聊天,和社会上其他人员交换观点和看法,学校则丧失了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的机会。因此,校园网建设BBS和聊天室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学生在这些地方发表的言论,把握他们的思想脉络,做好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