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生物质能源,能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发展生物质能源,要因地制宜,要解决资源分散与加工集中的矛盾,以及市场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这是九三学社中央经过深入调研后得出的结论。
作为一种可再生清洁能源,近年来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但总体上看,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的速度还比较慢、发展规模也比较小,主要原因是有观点认为生物质能源比传统化石能源成本高、不经济。九三学社中央认为,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看,发展生物质能源具有三方面意义。一是能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农业是生物质能源的主要来源之一,通过发展生物质能源,可以为农村开辟秸秆发电、燃料乙醇等新兴产业,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二是解决不断增长的农村能源需求。发展生物质能源,将原来可以直接燃烧的农业秸秆、弃之无用的生活垃圾、有机废物等转化为高效、清洁的生物质能源,可大大增加农村生产、生活所需的能源供应。三是优化环境和美化村容村貌。农村90%能源为煤炭、农作物秸秆及薪柴,这导致农村地区大气环境恶化,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是造成村容村貌脏乱差的重要原因,而这些恰好是生物质能源的原料。
九三学社中央就发展生物质能源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因地制宜。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和气候差别大,低质地和生物质原料分布严重不均,不同地区农村不能按同一模式发展生物质能源,发展生物质能源的单体项目也不一定片面追求大规模效应,应该走多元化道路。在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方面,应根据不同环境种植培育不同生物品种,如低质地、盐碱地种甜高粱,冬闲地种薯类,荒漠地区种柠条,沿海地区开发海洋藻类等;在生物质利用方面,应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情况,开发不同的生物质利用模式,如沼气工程、秸秆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液体固体燃料、林业资源利用等。严格限制将玉米等粮食用于生物质能源开发,积极开发利用低质地、荒地、盐碱地、非耕农地等地种植生物质能源植物,开发培育适应不同土质、环境的高产能生物质品种,做到发展生物质能源“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
二是要妥善解决资源分散与加工集中的矛盾。我国生物质能源总量很大,但分布过于分散,而大规模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是工业集约化过程,资源分散与加工集中的矛盾集中反映在生物质原料的收集、运输和存储过程。这个矛盾可通过发展多元化的经营模式解决。在原料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如粮食主产区、能源林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地等,发展大规模的生物质能转化项目,采取公司加农户的方式;而在原料资源相对分散的地区,如农村自然村庄等,发展小型生物质能利用,如沼气。三是要妥善解决市场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生物质能源生产成本普遍比较高,相对于传统能源,缺乏市场竞争力,但市场效益的相对低下并不能成为不发展的理由,因为它有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国家应该给予大力度的支持,打破能源市场垄断,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政策,鼓励生物质能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