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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铿副主席:审计后屡审屡犯者理当引咎辞职


  在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贺铿指出,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认真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并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不论口头的、书面的报告,都需要让委员们知道是怎么落实的。对屡审屡犯的部门,即使不给处分,其负责人应该引咎辞职。对处理方面应该有一个比较规范的严厉的办法,不能向人大报告完就完了。预算约束一定要严,执行一定要合法,要在透明的环境下监督。

  贺铿说,今年的报告大家普遍反映点名多,提法比较尖锐,例如使用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超标准申报、多报本单位人数、截留、挪用等词直接点名。前些年审计报告点名,很多人不习惯。被点名的部门认为不该向媒体公布。去年审计署听取了意见后,除财政部和发改委两个主要部门外,其余都没有点名。但是民众包括媒体的反映很大,觉得是不是审计署受到压力妥协了?点还是不点,点到什么程度合适,这恐怕是审计署斟酌的事情。今年的审计重点就是预算执行,也就是部门预算,去年审计署公布审计报告的重点时曾强调这一点。

  贺铿认为,要制定科学的转移支付办法。在转轨过程中要转到规范的公共财政体下谈何容易。有许多部门对于专项转移支付的审批不是部长在批,而是处长、司长。因此,要加大转移支付的改革力度,使转移支付与国际上通行做法比较一致。这几年人大常委、人大代表对转移支付问题反映很强烈,认为目前的转移支付必须改革。我个人也提了三年时间。例如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比重不合理,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过大。从国际经验上看,财力性转移支付占多数,专项的比例很小。财力性转移支付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和执行监督办法,纳入预算。根据地区财力状况和需要支付的内容算出一个系数,计算转移支付额,然后转移到省,省里统一进行预算,省人大对此监督。现在的转移支付留了一个大尾巴,地方政府和部门一年当中不断地跑部委,而随时有可能到位的专项转移支付也就不纳入预算了。目前急需制定一个比较科学客观的转移支付办法,推进财力与事权匹配的财政体制改革,尽量按照一个客观的系数决定转移支付的方向和额度。  

  贺铿指出,应将中央转移支付提前下达,以便纳入地方预算。现在之所以出现半数中央转移支付不在地方预算编制范围内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认为有一些资金在预算外,不受监督,觉得踏实;另一方面,地方预算是一般是在当年12月人大会议上通过,但中央预算在第二年3月通过,中央没有给出预算计划,地方一般不会把那些专项转移支付列入预算内,即便知道会有一定规模的转移支付,但因为还没有到手里,倾向于不在预算中显示。为此,应该在地方预算通过之前,将转移支付资金或计划下达,让地方可以及时纳入预算内。这是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问题,预算和决算有差异可以理解,但一定要做得科学,不能差异太大。  

  贺铿指出,审计每年选择的重点都是民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例如,过去都是审计公路的建设环节,今年对公路收费反映很强烈,就重点对公路收费进行审计。目前,高速公路普遍存在收费站设置多,超标准收费,超时限收费等问题。据测算,中国的高速公路平均 1公里 0.45元,有些地方收到了 1公里 0.6元。从北京到上海公路收费高于坐飞机的成本。收费还贷是指贷款还清就应该停止收费,但这次审计报告中提到了有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这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需要下狠心解决。

  贺铿指出,政府机构改革一个项长期任务。比如,支农资金农业部有,财政部有,发改委也有。农业部很有意见,认为既然让农业部负责农业问题,支农资金应该由农业部全权负责。但正因为很多部门参与,形成了一个项目能拿到好几个部门的专项资金。这个问题需要机构改革来解决,下一届政府任期应该促成部委的这方面改革。最重要的是政企要分开,部门权力要受到制衡。一个部门如果权力大,那么对他的制衡也要有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