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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安娜:建立医疗直保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副主委舒安娜说,医生和医疗机构与病人是相互依存、共求发展的对立主体,应该是“主体的统一”,而不应是“主体的对立”。也就是“对立主体生存、利益和发展的统一”,而不应是“生存、利益和发展的对立”。为病人直接服务的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直接服务的对象是病人。因此,只有他们才能构成最直接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依赖关系。在他们中间设立第三者(医保中心或保险公司等),必然会改变他们之间这种直接的依存和依赖关系,形成一种特殊的、畸形的“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容易导致医生或医院为了自身利益,采用多开药、增加医疗检查项目等手段向医保中心、保险公司或病人多要钱。如:病人的胳膊受伤,医生说病人需要做CT,病人就得花钱做CT。这样就较多地保障了医生和医疗机构的权利和利益,而没有保障病人的权益。这种“主体对立”恶性循环现象的存在和发展,不但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一定程度地败坏医务工作者的道德及社会风气。目前,人民群众所反映的医药费用居高不下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这种“间接关系”存在的结果是最终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舒安娜认为,为了达到“对立主体的统一”,谋求对立双方相互依存、权利平等、共求发展的目的,就要有一种能够相互依存、共求发展的制度。而建立医疗直保制度是保证对立双方能够相互依存、权利平等、利益共同、共求发展的有效途径。所谓“医疗直保”,就是医疗机构直接面向社会开展多级别、多种类和多险种的医疗保险。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候、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经济条件,根据每一个医疗机构所制定的险种、保种、险额和保额等,任意选择所信赖的一家或多家医疗机构,直接参加医疗机构的一种或多种、一个级别或多个级别的医疗保险业务。如果投保者认为不满意,也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中途退保并要求赔偿。这样就使医疗机构与所服务的对象在形式上确立了相互平等、相互依存和共同发展的“对立统一”关系。而医疗机构则可以向保险公司再“保险”或“投资”(医疗机构向保险公司投保或投资,以求保金的安全和增值)。同时,也可以与上一级、平级或下级医疗机构“互保”(医疗机构之间相互投保、互补医疗专业。如参加泌尿专业医院直保的人,患心脑血管疾病后可以到医疗机构医疗互保的心脑血管专业医院治疗,这样还可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站和乡村卫生院无法治疗的疾病,及时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和“联保”(医疗机构之间相互联保,在全国形成医疗联保网络,以解决参保人员异地治疗的问题,使参保人突发急病时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得到医疗救助)。这样,所有医疗机构自身生存、经济效益和扩大发展的资金,都来源于“医疗直保”的剩余资金。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在为病人治疗时,就会自觉节省医疗、设备、技术资源和资金。

舒安娜建议,国家卫生部门建立医疗直保制度,要求各医疗机构直接面向社会开展“医疗直保”,以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以求定需”的发展规律,这也是发展市场经济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需要。由此,可以改变目前不计或任意加大医疗成本,只顾个人和集体利益、不顾病人和国家利益的状况,促使医疗、药品行业严格自律,在医疗时以最低医疗成本,获取最好的医疗效果和最大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促使医疗、医药行业的良性循环,提高医疗行业的抗风险能力、生存能力、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增加医疗服务责任心,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医疗附带管理机构,大幅度降低不必要的附带医疗成本。提高病人的经济承受力和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