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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珈基:以执法北京奥运会结束裁判生涯


8月9日是北京奥运会开幕后的第二天,游泳比赛在“水立方”拉开战幕。泳道旁有一张严肃而又认真的面孔,他就是九三学社社员、南京晓庄学院的退休教师李珈基。他是江苏省唯一一位执法北京奥运会游泳比赛的国际级裁判。说到游泳,聊起奥运,李珈基马上来了精神。

李珈基6岁时就和游泳结缘。他说,如果不是在家人的要求下参加高考,他也许会成为一名专业游泳选手。不过,李珈基的游泳之路没有因为这个“拐点”而中断。1961年,他成了一名游泳教练,并开始参加游泳裁判考试。三级裁判、二级裁判直到国家级裁判,李珈基一步一个脚印,直到2004年,他晋升为国际级裁判。国际泳联对国际裁判的审核很严格,“国际级裁判不是终身制,聘任期只有4年。期满后,只有获得本国游泳协会推荐,同时其在聘期间的执法表现通过认可的人,才能继续获得国际级裁判资格。

在很多人看来,和满场飞奔的足球裁判相比,“运动量”较小的游泳裁判是份“美差”。听到这个说法,李珈基连连摇头,“游泳裁判的工作一点也不轻松。有一次全国比赛,我被安排执法1500米的长距离组,一轮比赛下来要半个小时,整个预赛要进行18轮,我和其他裁判整整忙了一天,只有中午吃盒饭时算是休息了一会。”

全国十运会、北京亚运会、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李珈基担任过很多国内和国际比赛裁判,但唯独缺少一次执法奥运会的经历。这一次,在自己的祖国,他终于圆了“奥运梦”。为了打好这场“奥运战役”,李珈基之前一直全力以赴积极备战。

今年1月在“水立方”举行的奥运测试赛,为李珈基提供了一次最好的“热身”机会。这次比赛,他的角色是技术检查员,任务是观察选手的泳姿有没有违规。和检录、转身段和终点段裁判相比,技术检查员的工作要困难许多。“雅典奥运会,夺得冠军100米蛙泳冠军的日本选手北岛康介因涉嫌使用‘蝶泳腿’,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所以,作为技术检查员,我们要看清楚选手在水中的每一个动作,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李珈基说。

除了要练“眼力”外,游泳裁判还要吃透每一项规则。

奥运测试赛前,李珈基参加了国际泳联组织的技术官员培训班,他对一些存在争议的规则有了新的认识。“游泳规则规定,选手入水后可以在水下潜行15米,但在15米后头部必须露出水面。”李珈基说,“以前国内裁判的判断是,只要15米后选手的头顶出水就不算犯规,但这次国际泳联的官员给出了新的解释,必须要下颚以上(也就是整个头部)完全出水,否则就要判罚犯规。”

2008年,是李珈基担任国际裁判4年期限的最后一年,这位66岁的老人也准备在“合同到期”后结束自己的裁判生涯。“这次能执法奥运会,也算圆了我多年以来的一个梦想。能以执法北京奥运会作为结束,我真的别无所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