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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绂曾顾问:把农村能源作为城乡统筹的着力点


我国农村能源在消费结构、利用效率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存在着消费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率低、新能源开发严重滞后等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在能源规划、计划、分配和统计中,往往忽视农村能源。应把加强农村能源生产和供应纳入总体能源规划、计划、供应和统计之中,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着力点。
发展农村能源要适时引导、合理规划。农村沼气建设,应根据东、中、西三个大区特点,科学安排生产、生活和设施布局,提高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确保长效;在村镇建设规划中,应立足于当地经济和资源条件,安排农村能源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和文明的改善提高;在能源作物生产和转化中,要做好规划,摸清资源底数,合理安排土地,适时组织生产,实现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协调推进。
  农村能源建设要强化组织和领导。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实现国家一份拨款文件,农民一份用户卡片,确保中央和地方的建设任务、投入补助直接落实到农户。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公开政策、计划、补助标准和条件、物资招标采购价格与分配方案等情况。开展农村能源职业技能培训,实行职业准入制度。
  加大对以沼气为重点的资金支持力度。全国适宜发展户用沼气的养殖户约为1.91亿户,占全国总农户数的77%,具有雄厚的沼气发酵原料物质基础。按照有关规划,与集约化养殖场环境治理相结合,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与村镇建设相结合,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与养殖小区粪便污染治理相结合,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建立区域有机废物处理中心等,均需统筹考虑,加大资金扶持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