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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剧院建设奢华之风 倡导文化建设勤俭节约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增加文化建设投入,解决历史欠债问题。但是,在整体性增加投入的同时,更需要关心文化投资的合理使用问题。

相互攀比 耗费巨资

近年来,大剧院建设在各地全面展开,极不理性的奢华建设风潮也在一些城市愈演愈烈。剧院奢华建设主要表现在贪大求全、追求豪华、互相攀比、盲目追崇。一个经济并不富裕的城市耗资10亿元,建设了近7万平方米的大剧院,用20公斤黄金铺满大幕炫耀金碧辉煌,用钢总量近1万吨,宣称堪与国家大剧院、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相媲美。南方某城市,一个歌剧院投资超过10亿元,建筑面积只有4.6万平方米。号称用钢总量超过鸟巢,建成后将成为全国第三大歌剧院。

据对正在建设的一些大型剧院的调查,目前的剧院建设均突破2万平方米以上,建设规模在互相攀比的过程中盲目扩大,远远超过了一个剧院所需要的实际面积。剧场台口从11米长到14米,个别剧场达到了18米,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剧场的正常使用范围。专业设施配置不从艺术表演实际出发,功能竭尽想象之多,指标竭尽所能之高,成了攀比硬件设施的形象工程。许多功能和设备从竣工后至今没有使用过。实际业务用房的占有率普遍偏低。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2005年剧院实际业务用房面积占有率分别为54.02%、45.29%、52.25%,仅为剧院面积的一半或不到一半。其中会议接待场所和装饰豪华气派的公共大厅占据了剧院的主要面积。黄金铺满大幕不是个别现象,配置极具奢华、不惜重金表现富丽堂皇的剧院在全国普遍存在。比如设备选购,价格低廉的电子管风琴或现代箱式管风琴完全能满足音乐厅的功能需求,但音乐厅为了显示豪华气派,互相攀比配置上千万元的大型教堂管风琴成为当今的建设时尚。根据2005年统计资料计算,我国剧院建设项目的单方造价平均8966.67元/平方米,几乎是同类型文化馆造价的3倍之多。  

耗费巨资、追求怪异在文化设施中不乏其例。对南方某省建设的40多个剧院的调查发现,毫无例外地全部采纳高耗能、高耗材的建筑形式,使文化设施建设投资迅速攀升。这既不符合我国国情,也不符合国家提倡的“节能降耗”指导思想。剧院票价居高不下与高耗能有着直接关系。然而,全国比赛钢材耗费量、比赛谁的造型更怪异的剧院建设风潮愈演愈烈。

奢华之风占用了过多的文化投资,使改革开放30年来一直紧缺的文化资金过度消耗,也导致当地财政负担过重,其中不乏一些贫困地区举债或贷款建设豪华剧院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全面、健康、均衡发展。目前,我国文化馆数量逐年减少,基层群众文化经费拮据、事业艰难、创作队伍锐减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重为“名”建 轻为“民”建

部分地方政府和官员追求“政绩工程”的功利观。他们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视为政绩,为了突出个人业绩,对剧院项目建设往往不惜重金,追求炫耀夺目、造型独特的文化设施,不惜血本也要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重为“名”建设、轻为“民”建设的政绩观是出现奢华之风的根本原因。

文化主管部门政府职能严重缺位。剧院建设的奢华问题与文化主管部门长期管理不到位有着直接关系。文化标准化建设、行业监管、指导服务等政府职能发挥得远远不够。据了解,各省市剧院建设基本上都属于地方文化部门主管,文化部也配置了“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发挥政府职能、引导健康发展是文化主管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管理体制存在不足。剧院类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在推行代建项目管理过程中普遍忽略“项目法人责任制”。调查发现,剧院竣工后才开始建立项目法人、起草剧院经营方案的现象很多,有些地方政策还明确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实行交钥匙工程,由代建单位建成后交给使用单位。项目建设方和项目使用方缺乏沟通是造成“奢华浪费”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剧院建设与客观需求严重不符,许多剧院在建成后还没有向社会开放就开始了剧院改造。此外,投资管理体制也有待改善。建设资金、开办费、剧院经营费用分别核算,缺乏统筹管理和制约激励机制,导致业主单位在建设期间拼命花钱,尽可能多而全地配置设备,以补充开办费和经营费用不足。以至形成“不花白不花”、“宁可不用决不有钱不花”的不良风气。

强化行业管理 推进科学决策

针对剧院建中存在的问题,九三学社中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出台文化建设指导意见。该意见应明确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事业,反对奢侈浪费”的精神,弘扬我国“勤俭节约”的民族优良传统;文化设施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实际需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应强调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文化发展的自身规律,全面协调可持续地进行文化建设;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价值观,把为“名利”建设的政绩观扭转到为“人民”建设的价值取向上来,反对“形象工程”、杜绝“政绩工程”。二是加强行业管理职能。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承担起全国文化建设管理的职责,充分发挥已有职能单位的作用,对全国剧院等文化设施建设提供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从管理制度上杜绝随意推翻专家评审意见和招投标结论的现象。建立剧院项目在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等管理制度。指导并督促文化领域的标准化建设。三是改进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在文化设施方案设计和评审中增加相当比例的文化专家、历史学家和艺术家,充分尊重他们对剧院建设提出的意见,从根本上制止互相攀比、盲目追崇的风气,防止我国城市建设出现“千城一面”的局面。管理过程要令行禁止,严格立项程序,确保经营管理方案与可行性研究同步进行,确保使用管理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减少整改返工,避免资金浪费,保障建管衔接。改善投资管理机制,增加项目建设、开办、经营统筹考核制度,避免资金切块管理引起的主观浪费。从投资管理角度加强文化建设的均衡发展,把奢华型文化设施建设节约下来的资金用在破旧不堪的群众文化设施建设上。逐步实现文化投资逐年提高、文化建设全面推进、人民文化生活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