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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珍: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区生态修复力度的建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王志珍说,近期,我率九三学社中央调研组赴汶川地震灾区就生态修复问题调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环保部、国税总局等部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参加了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尽管生态修复初见成效,但整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1.生态修复技术力量薄弱。由于技术储备和专业人才队伍不足,监测网络不健全,依靠现有的技术手段和工程措施,仅能排查一些明显的地质灾害,进行一些简单的生态修复;加之资金限制,对那些地表变化不明显、隐蔽性强的地质灾害隐患,往往疏于修复或难以修复。

2.生态修复资金缺口较大。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现有的灾后重建资金仅限于应急重建,生态系统功能恢复缺乏持续的资金支持。

3.生态修复过程复杂漫长。地震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等大量次生灾害,其影响和破坏具有长期性,生态修复往往难以完全按规划实施,而且规划也可能由于次生灾害变化进行调整;修复任务量大面广、审批环节多、程序复杂、资金到位滞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迟缓;灾区地形地貌复杂、山高坡陡谷深、岩体松散破碎、生态修复点多面宽,修复难度很大;在人为活动频繁地区,生态修复与其他基础设施重建交叉进行,容易破坏已有修复成果,形成“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

汶川特大地震地质灾害对江河流域生态系统的破坏,直接威胁长江中下游的生态安全乃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生态修复政策支持,将地震灾区主要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列为下一阶段灾后重建的重要工作。一是依据灾区主要江河流域生态修复要求以及相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一些新项目,并将其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任务来实施,为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拓展新的空间。二是应急性生态修复到期后,根据灾区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植被恢复、封山育林、补植补造、人工造林期限,延长生态修复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期限,支持四川继续实施长江防护林二期工程。三是简化前期工作环节,允许灾区在生态修复总框架内打捆使用资金,调整封山育林资金,在加快生态修复进度的同时,增加农民和林场职工收入。四是加大地震灾区退耕还林支持力度,对灾区基本不具备耕种条件的134万亩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草)范围,并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

2.高度重视高风险地质灾害山区城镇的灾害防治,以灾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为重点,实施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与汶川地震灾区相类似,还有一些高风险地质灾害的山区城镇,应给予高度重视。为此建议,一是尽快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全国性的山区重点城镇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全面系统地摸清地质灾害情况,加强地震及重大地质灾害的前兆识别研究和预警体系建设。二是加大对地质灾害治理的财政投入,尽快完成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及早治理城镇周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三是将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的人为活动,特别是工程活动,降到最低限度,对水源中断、重度污染和生态严重超载地区的居住区实行异地重建和移民搬迁。四是在相关城镇建设一批紧急避难和避险公共设施以及生命线通道。五是在受损严重流域的城镇、重要交通干通、江河沿线,实施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研究、试验不同类型的生态修复模式,并将成功经验在各地推广。

3.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将四川省国家重点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并将每亩每年5元的补偿标准适当提高。二是开展水源、湿地、草地等生态补偿试点,健全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制定落实林业种苗、机具等补贴政策,通过增收调动林农的主动性,形成生态建设长效机制。三是鉴于灾区生态修复重建的特殊性、艰巨性,建议将其全部纳入生态补偿支持补助范围并提高补偿标准。

4.支持青藏高原东南缘实施生态建设项目。近年来,青藏高原东南缘的甘孜、阿坝等民族地区生态状况尤其是土地沙化现象有进一步加剧趋势。为此建议,将川西北防沙治沙、湿地保护、大熊猫栖息地恢复、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土保持和环境监管等生态建设内容,整合纳入《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并尽快批准实施。

5.强化生态修复科技支撑。一是加大对重大技术项目和示范研究的支持力度,落实专项科研经费。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实地筛选林草品种和技术,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三是按照先易后难、避免二次破坏要求,实行林灌草相结合、山水林相协调原则,科学确定修复重建时序、技术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