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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珍:关于加大牧区生态保护投入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王志珍说,今年7月,我率九三学社中央调研组赴内蒙古自治区就牧区生态建设问题考察。农业部有关司局和草原监理中心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了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生态保护投入不足,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严重制约了牧区的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双赢”,意义十分重大。目前牧区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生态保护投入不足。2000年以来,国家对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投入约92亿元,按照全区10.2亿亩可利用草原计算,每年每亩投入不足1元。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提出2006-2010年要完成退牧还草7.5亿亩,目前仅安排4.88亿亩,且中央投入主要集中在几个重大生态工程上,以实施草原围栏措施为主,与牧民生产直接相关的人工种草、牲畜棚圈和青贮窑建设等投资少;已实施的舍饲、半舍饲方式,也由于基础设施不配套,面临饲草料短缺和饲养成本增加的问题。

二是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内蒙古实行禁牧休牧草原面积已达7.81亿亩,国家安排的禁牧休牧补贴面积不足2.5亿亩,其余近70%的草原未列入工程范围,但仍实施强制性禁牧休牧,补偿很少或没有补偿;目前牧区享受退牧还草补贴户数不到10%,而且现有补偿标准太低,人均只有5000元,不能充分补偿禁牧休牧给牧民带来的损失;生态补贴期限仅为5年,多数植被5年时间只能得到初步恢复,如果到期后恢复放牧,将加剧“三化”反弹。同时,生态移民缺乏生产扶持、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难以做到移得出、稳得住、不反弹。

三是惠牧政策力度较弱。由于二三产不发达,牧民增收的渠道窄,增收困难;而且牧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生活成本远高于农区农民;加之惠牧政策与惠农政策差距较大,牧民增收更为困难。从内蒙古自治区的情况来看,目前出台的惠农政策共有14项,农民每人年均补贴近1000元,而针对牧民的补贴仅4项,牧民每人年均补贴仅90多元,二者相差达10倍。据统计,2005—2008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9.2%,而牧民仅2.6%。惠牧政策力度不足,导致草畜平衡措施难以有效执行。

四是过牧偷牧现象严重。1953年—2000年,内蒙古人口密度增长了295.67%,是同期全国人口密度增长的2.62倍,人口压力不断增大。由于生态补偿水平较低,牧民为了生存只有增加牲畜数量,导致草原超载过牧。2009年,内蒙古草原牲畜超载率达30%。同时,由于就业渠道窄、社会保障差、监管力度弱,大量城镇无业人员、单职工家庭、生态移民以及一些外来人员偷牧现象严重,据呼伦贝尔市反映,目前非户籍牧民的牲畜量达超载量的1/3。

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对我国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国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切实解决草原保护建设中的民生问题。确保牧民在保护草原生态中收入和生活水平不降低,并随着生态改善逐步提高,这是确保草原生态保护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补偿办法。鉴于牧民承包草场面积差距悬殊,而大部分牧民承包草场面积少的现状,建议在制定补偿标准和办法时,应实行按户、按人补贴与按草场面积补偿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承包草场少的牧民的生活质量。

二是加大补偿标准和范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科学确定草畜平衡、减畜数量的基础上,提高退牧、休牧和轮牧的补偿标准,使其能够补偿减牧的损失;将生态保护区内的牧民补偿标准提高到当地牧民平均收入水平,且补偿期限不设上限;将针对“三农”的优惠政策扩展到“三牧”;制定鼓励牧民移居城镇的优惠政策,促进牧业小户和无草场户移居城镇;强化移民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对后续产业,尤其是高端生态产业、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扶持力度;通过增加投入、政策扶持等多种途径,鼓励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

三是完善牧区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尽快实现牧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