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意志和政府保护、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责任。太阳能是取之不尽、广泛分布的清洁能源。尽管太阳能发电应用发展在欧洲、日本和美国如火如荼,我国生产的光伏电池和硅片在世界供不应求,但我国至今还很少享用到太阳能发电。原因是光伏发电系统的一次性投入还较昂贵。时至今日,我国还没有出台能够真正对光伏市场和产业有推动力的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细则,我国光伏发电市场还没有实质性启动。
出席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南昌大学教授周浪与另外30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建议,尽快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基本精神,针对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细则,对保障实施、处罚违背的作出规定;在实施细则中,上网电价的确定原则应是使投资光伏发电的企业有合理赢利;还应考虑到适当鼓励电网企业或电力部门接纳收购光伏发电;加强对光伏材料、光伏电池与发电系统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投入,加速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